海口网4月14日消息(记者杨杰 特约记者陈安宇)今天,龙华区城西镇头铺村正式成立头铺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海南省建立的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
61岁的阿婆苏金姑经过层层推选当上了“官”———头铺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一同被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还有陈永职、陈福胜、陈福明和符琼禄4人。
监督规范化: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说到底,我们就是替全体村民管钱管人的。”全省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陈福明笑言,“你看看我们的职责就明白了: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决策进行监督;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陈福明坦言“压力并不小”,“今后村里的大小事都需要监督委员会亲自过问审核,我们5个人肩负着全村村民的重托。”
公开制度化:村务“亮底”群众“明底”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算得上是“大权在握”:知情权。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了解掌握村务决策和执行情况;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和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复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
陈福明表示,“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需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测评。”
决策民主化:干部“持家”群众“当家”
在保障村务民主决策制度流程上,监督委员会施行“四步走”原则:收集民意,调查分析,监督落实,情况反馈。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通过公开栏公示、召开会议通报、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
推行村务监督工作后,变过去的“为民做主”为现在的“由民做主”,由“群众服从领导”变为“领导服务群众”,实现了村务决策“由官到民”的转变,确保了村务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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