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亿元调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
在去年,我省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取得相当大的进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120元/人提升至200元/人,比2008年制度建立时增长了15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林存斌介绍,去年全省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70%左右,其中城镇职工医保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达到80%以上,看病难、看病贵得到了缓解。
在今年,我省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计划投入4.2亿元,另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5千万元,共计4.7亿元,用以将原本200元/人提高到240元/人。此外,自2010年省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我省已与广西、甘肃、吉林、贵州、山西、黑龙江等9个省和沈阳、长春、大庆、广州、天津、南宁、柳州、桂林、佳木斯、伊春等16个统筹地区签订了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今年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省际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同时省内的异地就医结算也将进一步完善,今年7月1日,各市县将开展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工作,年内将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我省不断完善覆盖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除了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财政补贴,今年我省将在社保医疗领域作出大量的工作,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工作。
首先是为41万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将继续关怀老弱病残,为2.4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改善他们的生活,对百岁老人、孤儿等人群同样予以补助。在就业方面,将大力支持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补贴、发展家庭服务业、小额担保贴息及创业扶持、开发公益性岗位、建设农民工实训基地、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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