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胡丙方为一级伤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南海网见习记者马伟元摄)
关于胡丙方的伤害认定(南海网见习记者马伟元摄)
2011年9月6日,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三亚人社局对胡丙方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2012年3月12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南海网见习记者马伟元摄)
涉事公司称未接到强制执行书
法院早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判决,长沙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为何却还是仍旧未支付赔偿?记者电话联系长沙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有关负责人梁某,“他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这里面的事情电话说不清,这个东西我们没有责任,需要看事情的过程。”当记者问有关胡丙方工伤致高位截瘫一事,梁某首先以胡丙方不是其公司员工予以否认。
随后,记者指出法院已经判定胡丙方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且梁某说未接到法院的强制执行书。
当记者提出,法院已经判决长沙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需对胡丙方工伤作出高达百万的赔偿,公司是否会按照法院判决对胡丙方进行赔偿时,梁某则再三以“现在不在海南,在内地”、“不清楚这个事”为由拒绝回答,并随即挂断了电话。当记者再次拨打其电话追问时,梁某又表示说,“我现在有事,不在三亚,不方便说,回海南再说。”
二年以来,家庭几乎没有收入,既要照顾瘫痪的胡丙方,又要继续进行索赔。索赔之路如此艰辛,胡丙方的家人已经显得非常疲惫。二年中多次前往信访部门进行协调,但仍旧未得到处理。
2012年3月28日,李双林代表胡丙方以法院裁定长沙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支付胡丙方医药费304682元,但“至今未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未履行给付义务”为由,上诉至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律师说法
对此,三亚市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爱民告诉记者,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是自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但是这个期限是很灵活的,可能因多种原因而延期。如果没有合法依据且六个月不执行完毕,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此外,如果被执行人设法逃避执行,就可以请求公安司法机关追求其刑事责任。
对于此事,南海网记者将继续予以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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