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9日消息 近年来,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步伐加快,一批大项目、大工程上马,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引发的矛盾逐渐凸显。地处海南开发前沿的陵水黎族自治县探索出“以群众为主体”的征地拆迁模式,政府引导群众自主管理征地事务,给失地农民留足发展空间,解决了失地农民生存与发展问题。
陵水的基层干部群众认为,这种创新的征地拆迁模式,不但提高了地方开发建设的效率和效益,还有效地改善了基层党群关系,推进了当地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创新征地模式破解“天下第一难题”
近年来,陵水县经济飞速发展,伴随着县城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大项目上马,旧城改造拆迁和新区发展征地工作不仅没有引起当地群众的反对,反而成为了当地群众积极拥护并且参与的“民心工程”。2010年9月,陵水县仅用15天就完成涉及黎安镇大墩村8个村民小组、826户村民的11670亩土地征用工作,创下了全国闻名的“陵水速度”。 有“天下第一难题”之称的征地拆迁一直考验着地方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执政能力。如何协调群众利益、确保其长远生计成为破解征地拆迁难的关键。陵水县委书记王雄说,科学的征地拆迁制度,应该“以人为本”,把土地开发带来的收益向被征地者倾斜。陵水通过制度安排,让农民群众懂得了现在征地与过去不同,农民在征地过程中,可以参与并享受到土地开发带来的好处。 据介绍,陵水县探索的创新型征地模式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设计了“包干补偿”制度。为确立被征地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成为征地拆迁的主体和最大受益者,原本应该由政府主导的青苗补偿、坟墓搬迁等征地拆迁事务,政府统一下放权力由村办公司包干负责,补偿费用一起纳入公司集体账户,老百姓一起分红。为了让利征地农民,该县对所征用土地全部实行海南省最高一档补偿标准,以村集体作为征地主体对其进行“包干补偿”。
黎安镇大墩村村委会书记李国孩告诉记者,县政府对村集体土地按每亩57893元标准进行补偿,补偿款60%直接发给村民,40%转入村办公司用于发展实业;对村里的国有土地按每亩389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补偿款60%直接发给村民,40%转入村办公司。青苗每亩2万元包干补偿。征收土地的不可预见费和工作经费各按集体土地补偿款总额的10%给予补贴。
二是留足发展用地,确保失地农民日后发展生计。针对“钞票花光,村民上访”的现象,县政府就地安置被搬迁村民,按照征地总面积的8%给村委会留足建设用地,村委会可在为村民建安置房屋后将其余土地转化为商业地产,通过政府行为挂牌拍卖或创办集体企业。县里还将开发区中出租车运营、绿化、土石方、建材等项目,用政府规定的方法明确给村民经济组织经营。
三是政府不再充当征地的主体,在最大限度上发挥了村民们参与征地拆迁的积极性。征地项目由政府包干给各村委会及其相关企业。以大墩村为例,大墩村没有聘请评估公司,而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组织村民对地块上的附属物进行自主评估,节约了近100万元的评估费。同时,村委会具体测算拆迁成本,杜绝了由政府、开发商实施拆迁过程中产生的“灰色收入”以及特殊利益群体。这样,基层群众抢种抢建的现象少了,征地工作自然就顺利,因为征地费用节余越多,村民们获利也越多。
成立村级股份公司带领失地农民致富
如何让失地农民最大限度参与到征地开发的过程中来,实现可持续发展?陵水县创新了土地开发模式,在部分被征地农村成立村级股份公司。村级股份公司是指以村为基础成立的公司,每户家庭为一个股东,通过承揽开发区的平整土地、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获取收益。陵水县政府对每个村级股份公司注资2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进行先期扶持。到目前为止,陵水已经成立了28个村级股份有限公司,这些公司正在成为该县经济新区开发建设的一股新力量。
大墩村作为黎安主题公园开发的重点村,从2009年5月开始征地,被征地面积11670亩。但是一直以来村中各项制度不健全、土地管理混乱、村党支部战斗力薄弱等问题成为征地拆迁的“拦路虎”,很多村民不理解,不支持,上访闹事不断。
为了使开发建设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还利于民,在陵水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2010年6月5日,大墩村率先成立了该县第一个村民股份公司——大墩民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户为单位发放股民证,县政府把征地、整理土地等只要是农民可以经营好的项目,全部交由他们实施。 李国孩说,征地拆迁工作基本结束后,村民们拿着征地赔偿完省下来的7000多万元成立了这家股份制公司,全村900多户人家每家都有一本股民证,到了年底,公司赚的钱就平均分红给村民。平均每人一年可分红5000元,就连刚出生的小婴儿都算在内。
为保证村民们的长远生计,民星公司投资1300万元建设了环保蒸汽砖厂,解决50多名村民的就业问题;投资2800万元建设的混凝土搅拌站,用工高峰期能够提供90个工作岗位;村里还出资400万元购买了挖土机3部、铲车4部,花卉苗圃场项目也在未来的规划当中。“有了这些实业,及时解决了村民失地后的就业问题,村集体经济一下子也增长了不少,以后每年村集体收入超过亿元应该问题不大。”李国孩说。
解决了生活的后顾之忧,村民们原有的怀疑和抵触情绪逐渐消失。李石法曾经是大墩村出名的“钉子户”,征地之前,他逢人便说:“再穷也决不出卖祖宗地。”后来村干部们上门为他算账:征地后本村村民人均一次性可获得土地补偿金5万元;村委会出资为每户村民建230平方米的二层半楼房,免费为村民购买农村医保和办理养老保险,还将成为村办股份公司的股东。解除了李石法的后顾之忧,他带头在协议书上签字并主动向其他“钉子户”宣传政策。
“阳光”拆迁使失地村庄旧貌换新颜
陵水县拆迁办副主任严宇说,在拆迁管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大力推行阳光拆迁,公开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将拆迁流程交由群众监督,真正体现了拆迁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公正。
推行“十项”公示制度。拆迁单位在拆迁现场办公如下十项内容:拆迁法律法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拆迁工作人员、安置平面图、安置方案、拆迁补偿项目公示表、办公时间和办公制度、分类评估报告、拆迁协议书格式样本等。“十项”公示确保了被拆迁人的知情权,使得被拆迁人可以充分了解拆迁法律法规和本人的权利义务。
实现拆迁补偿评估行为市场化。在征地现场,通过现场抽签方式选定估价机构,村股份公司也可自己组织村民自主评估。拆迁动员会上,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估价机构,评估机构出具估价报告并在现场解答被拆迁人提出的疑问。这样就杜绝了拆迁人和估价机构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建立征地补偿费预存、征地补偿安置统筹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统筹制度以及档案管理制度。目前,陵水县已英州镇天堂村委会等3个村委会440户1980名失地农民办理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了养老保险统筹金570万元。
严宇说,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由于县委县政府充分考虑到失地农民群众生活、生产、就业等问题,设身处地为群众多考虑,最大限度地给予群众实惠,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满意度较高。到目前为止,陵水未发生一起暴力拆迁和强制拆迁恶性案件,没有发生一起群众集体上访案件。
如今,在英州镇天堂村、椰林镇卓杰村、新村镇城坡村,原来被征用的土地都在进行热火朝天的建设。失地农民经过培训后,驾驶拖拉机、装载车不停地来回穿梭,运输土方。政府还把经营出租车的商业机会交给失地群众,同时还帮助做好规划,开发餐饮、超市、零售等商机,承包给失地群众经营。
在陵水县一些失地的村庄可以看到,在原来的村庄周边安置区,一栋栋崭新的楼房拔地而起,村容整洁、乡风文明,原来村庄脏、乱、差的景象消失。在大墩村新址,将建起村民生活、生产功能齐全的现代和谐村民社区:930幢村民享有的二层别墅、3000平方米的村幼儿园、4幢10层的现代化宾馆,敬老院、农贸市场等一应俱全。
陵水县的基层干部认为,在征地拆迁中,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当地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将农民的权益纳入城市化进程中一并考虑,地方发展就能得到农民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征地难题就能迎刃而解。只有农民们富裕了,地方发展才能轻装前行。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