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葫芦岛4月20日电 题:刺死韩国海警中国船长家属:主动赔偿遭拒 将坚持上诉
作者 孙林
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网户乡小前村自家院子里,程桂桐反复念叨着:我们要上诉。
这位刺死韩国海警的中国船长程大伟的父亲认为,自己的儿子并不是蓄意为之,主动提出经济赔偿也遭拒绝,“30年太重了,我们无法接受”。
中国渔船“鲁文渔15001”号船长程大伟19日被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0年,并处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元)。他被指“曾多次进入韩国经济水域捕鱼”,并刺伤登船执法的韩国海警,其中一名韩国海警不治身亡。
记者20日来到程大伟家中,父亲程桂桐表示,他们家一直都诚恳地向韩国死者家属致歉,并委托律师向韩方遇难海警家属提出42万元人民币的赔偿。“他们没有接受赔偿,而不是像韩方指责的‘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补偿’”。
程大伟的妻子高丽杰此刻并不在家,手机也停机。程大伟弟弟用“崩溃”来形容嫂子在得知韩方判决后的状态。高丽杰一直在筹备上诉,但具体怎么做,一家人感觉有些茫然。
从2011年12月12日程大伟的渔船出事后,全家只有高丽杰和儿子去过一次韩国,其他时候都是通过书信来往。程大伟一共给家里写过7封信,他对妻子说,“我以后出来加倍补偿你”。
由于渔船被扣留,程家丧失了经济来源。“船没了,什么都没了。”程桂桐说,这艘400多马力铁皮船的运营费,8名船员的雇佣花费,大部分是贷款。出事之后,贷款还要继续还,外加给船员家属的部分经济补偿,“把整个家都掏空了”。
出事之前,程大伟在当地是小有名气的“鱼老板”,家里的经济状况也高过普通农户家庭不少。小前村村支书介绍说,程大伟在渔民中口碑很好,为人仗义,打渔多年屡次救助海上遇险渔船,曾在3次海难中救了至少17条人命。
在韩国方面作出判决之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表示,中韩在黄海尚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他表示,事件发生后,中方一直与韩方保持密切沟通,敦促韩方理性、公正、妥善处理此案。中方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并为本案中当事中国公民提供必要协助,维护他们的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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