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6日消息 4月25日,记者由省交警总队获悉,为推进实施海南“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丰富文明交通宣传作品,省文明办、省交警总队联合向社会有奖征集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获奖作品最高奖金1万元。
据介绍,本次征集评选作品要突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包括文明交通宣传挂图(招贴画)、交通安全电视栏目、电视专题片、视频公益广告、音频公益广告、文艺作品、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书籍)和电子课件八类。
此次报送的挂图、公益广告、专题片等相关作品首先参加2月10启动的《海南文明交通宣传作品有奖征集活动》评选(原定于5月10日活动结束现顺延至7月10日活动结束。之前已报送参加2月10日至5月10日海南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挂图、公益广告、专题片等相关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征集作品经省内评选后向全国评选活动选送优秀作品,获奖作品除由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奖品和证书外,我省将再次给予奖励。奖励办法为: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优秀奖3000元。具体相关事项可登陆本次活动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网www.hainanjj.gov.cn)查询。
作品报送截止时间7月10日(以送达邮戳为准)。参评作品邮寄至海南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征选活动办公室,或将作品传至指定电子邮箱。信封左上角或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征集”字样。邮寄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教科,邮编:570226,邮箱hnjtglcx@126.com。联系人:仲先生、孙先生,电话:0898-68835044。
作品具体要求(或登陆海南省交警总队官方网站查询)如下:
(一)宣传挂图(招贴画):单幅或成套作品均可。成套作品应编号,每套不超过6张。报送时制成A4规格彩色样张(2份),附JPG格式文件及PSD分层格式文件光盘。
(二)交通安全电视栏目:报送作品为2011年已经播出的一期节目,时长不超过30分钟。
(三)电视专题片:内容以事故案例解析、人物故事为主,时长不超过20分钟。警队形象展示片不参加评选。
(四)视频公益广告:可采用实拍、动漫(FLASH)等形式制作,时长不超过60秒。
(五)音频公益广告:作品格式采用WAV编码标准,时长不超过30秒。
(六)文艺作品:包括歌曲、舞蹈、小品、微电影(短剧)、相声、地方曲艺等,时长不超过30分钟。
(七)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书籍):包括文明交通礼仪知识手册、宣传读本、教材和公开出版的书籍等;单本页数10页以上。报送时每册(本)5份,附PD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
(八)电子课件:包括电子演示文稿(PPT、PDF等格式)、电子杂志、授课视频(录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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