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日消息 居住在海南万宁兴隆华侨农场的广西妇女陈某,因迷上买私彩,在购买私彩亏本后,便谎称自己认识上层高官,并虚构旅游、房地产、银行内部基金股、高速公路等投资项目,向他人承诺如出资与其投资会有高额利润回报,诱骗他人向其出资,最终陈某骗得资金755万余元。扣除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288.78万元,实际骗取470万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4月27日,海南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陈某于1960年4月30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岑溪市,高中文化,个体工商户,住万宁市兴隆华侨农场。据受害人欧某英介绍,2004年1月,陈某以合股投资旅游、高速公路、房地产等项目为由,先后多次向她收取资金12万元。出于对陈某的信任,以及受陈某口中的“高利润”“赚大钱”的诱惑,8月份,欧某英便介绍郭某珍加入。郭某珍先后通过她转交给陈某共410350元,郭某珍自己交给陈某115100元。再后来陈某又还给她5000元。同样被骗的还有受害人李某贤等11人。
4月27日,海南一中院判决陈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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