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利、保时捷卡宴、奔驰GL450、宝马X5……8部进口高档汽车整齐的停放在一起,这不是某汽车博览会上的场景,而是海口海关查扣走私车辆的停放现场。
近日,海口海关披露一起走私进口高档二手车大案,走私分子通过伪造外企境外机构常驻人员身份资料骗取海关批文,走私进口高档二手汽车160余辆。今年1月,该案卢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0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成为全国海关首例以《刑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新罪名定罪量刑的成功案例。
私刻印章骗取批文走私高档汽车
2010年初,海口海关获得一条线索,海南有走私团伙利用外企常驻人员身份骗取海关许可,进口高档二手汽车倒卖牟利。经过几个月的情报搜集和调查,海口海关缉私部门将目标初步锁定为以陈某、王某为首的走私团伙。一张抓捕大网就此悄悄撒开。
2010年7月,海口海关缉私局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和王某抓获。并在两人住处搜查到用以制作虚假材料的外资企业公章3枚、空白聘书、空白进境自用物品申请表、购车合同、发票等证据,当场查扣涉案车辆2部。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是香港商人,自身不符合申请进口自用汽车“常驻人员”的条件。2009年,陈某通过王某伪造了某外资企业副总经理的职务证明及居住证、就业证等资料,骗取海口海关允许其进口自用车辆的许可批文,进口了一辆二手奔驰ML350越野车。尝到甜头的陈某和王某,之后便多次以伪造“常驻人员”身份资料骗取海关批文的手法,实际走私进境二手车14辆。
在侦查取证过程中,缉私警察发现曾经为陈某、王某伪造就业证明的罗某另有隐情,企图逃避追查。经过缉私警察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罗某交代了他还为一家汽车设备公司伪造常驻人员身份资料的犯罪事实,由此挖出另一个走私二手汽车团伙的重要线索。
海关顺藤摸瓜挖出走私团伙
2010年8月,在掌握了充足证据后,海口海关缉私警察对这家汽车设备公司走私团伙实施了抓捕,抓获该公司法人代表、股东卢氏兄弟等5名犯罪嫌疑人,并从其办公场所搜查到汽车档案155份,各类私刻印章98枚及银行汇款凭证等证据材料,当场查获涉案车辆6部。
与陈某、王某相比,这家汽车设备公司的走私活动更加猖獗无忌。卢氏兄弟多年从事汽车交易,熟悉行业内情。从2006年开始,卢氏兄弟以汽车公司做掩护,利用允许常驻人员进口自用机动车辆的特殊政策,多次组织走私进口高档二手汽车148辆。卢氏兄弟的作案手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公司从香港购买车,走私进口后维修美容,投放展厅销售;另一种是车主自行到香港购车,交由该团伙代办走私进口手续。该团伙在走私活动中,私刻海关业务、公安派出所、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及外企印章多达98枚,并自行伪造《就业证》、《居住证明》等文件。
据海口海关缉私民警介绍,根据当时国家相关规定,只有在华常驻机构和来华工作的非居民长期旅客可以申请进口自用二手汽车。由于国外二手车市场比较成熟,车辆更新频率高,高档二手车的价格远低于国内。巨大的利润空间和国内车主对于进口汽车的盲目追捧,吸引了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从事走私二手车活动。进口二手汽车存在对国内油品不适应、右侧方向盘、没有保修服务等缺陷,不法商家经过维修美容、调低行驶公里数、改装方向盘后蒙蔽消费者,容易给道路交通安全和驾驶人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
根据我国《刑法》第153条和155条的相关规定,委托走私分子走私车辆入境,或明知车辆是走私进口仍直接购买的,可认定为走私行为。一旦偷逃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将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购车人刑事责任。海关缉私民警提醒消费者应理性消费,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勿贪图便宜购买走私二手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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