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记者 黄叶华 摄)
海口网5月10日消息(记者吴开诗 通讯员方茜)5月10日,全省法院党建工作暨“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总结会议在海口召开,专题研究海南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总结表彰“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情况。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肖若海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海南法院党建工作的成效,指出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在受理各类案件年均增长15.5%的情况下,结案率从90.97%提高到95.87%,年均提高1.23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在受理各类案件同比上升20.62%的情况下,结案率同比提高11.57个百分点,均衡结案意识不断增强,审判质量和效率均有明显改善,“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成效得到了较好体现。
肖若海认为,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关键时期,为实现海南绿色崛起,全省法院保障海南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重大。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肖若海强调了六点意见:一是树立党对法院领导的绝对权威,自觉服从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与监督。二是着力强化思想教育,不断加强法院干警的党性与为民服务意识。三是大力加强组织建设,为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完成提供组织保障。四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把“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成果落到实处。五是深入推进廉政建设,为保持法院干警队伍先进性提供廉洁保证。六是全力做好法院党建与审判的结合工作,全面推进审判工作。
海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省法院党建工作情况时指出,加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遵循司法工作规律,着眼服务审判、建设队伍,以思想建设、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为抓手,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注重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努力提高法院党建工作的科学、规范化水平。
据了解,海南法院编制中,在编党员法官干警约占74%,共产党员是法院队伍的主体,法院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素质能力、作风状况,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审判工作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有的党员法官和领导干部宗旨意识不牢,缺乏对基层和社情民意的了解,甚至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有的领导干部和党员法官存在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影响恶劣。
对此,董治良强调要大力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明确党管司法的原则,明确上下级法院党组的领导关系实质,明确法院党组和院机关党组织的间接领导关系和间接领导方式,完善法院机关党组织的设置,改革和规范人民法庭的党组织设置,严格落实审判机关党务、业务一岗双责制度,充分发挥占法院干警总数70%以上的广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发挥建在业务庭室、部门基础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达到“三个进一步提升”的审判事业科学发展目标。
会上,对2011年“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讨论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及政工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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