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7日消息(记者 杨杰)16日从省社保局获悉,海南省2012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已从即日起开始申报,各用人单位应于6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具体时间安排为:参保人数在20人(含)以下的单位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31日;参保人数在20人以上的单位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5日。 今后,海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作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申报制度;对于确实不具备一年一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由单位申请,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可以按月申报。
缴费基数
职工2011自然年度月平工资
缴费基数确定方面,用人单位将以职工2011年自然年度在本单位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依据。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是各用人单位在2011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组成,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及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等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省社保局提示,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工资须经本人确认并直接在《海南省省本级社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年度申报表》上签名。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用人单位要将公示文书和公示照片永久保留,必要时提供给社保经办机构或备社保经办机构检查。
社保经办机构7月起对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按该单位参保人员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当月缴费基数;对7月1日后补办申报年度缴费基数的,自办理申报手续的次月起按实际申报数确定。
申报人数
去年底且申报时在职的参保人数
按照要求,用人单位以去年12月底且申报时在职的参保人数作为应申报人数。对今年1月及之后办理参保缴费的职工,视为今年度新增人员。用人单位对新增人员缴费基数不作调整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其2012年6月的缴费基数确定2012年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确需做调整的,另填《海南省省本级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基数)申报表》调整。根据规定,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用人单位从业的,应当依法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没有办理参保手续的应先补办参保登记,再办理缴费基数申报。
本次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用U盘申报(5人及以上)和手工申报(5人以下)两种方式。用人单位有U盘申报系统的,直接在U盘系统操作,打印年度申报表和填报《海南省省本级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其他申报资料报至社保经办机构;用人单位无U盘申报系统的,单位自备U盘,在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下载职工缴费工资年度申报电子表格和填报《海南省省本级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其他申报资料。如果采用手工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可在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下载《海南省省本级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申报文件及相关表格。用人单位如实填报相关表格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资料报至社保机构。同时,应自申报资料报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数据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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