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8日消息(记者邢东伟)17日上午,82岁的老汉柯某来到接访室反映,他前妻冯某当上他创办公司的法人代表,诈骗公司财产1000多万元后与其离婚,这11年来让他心里很窝气。
老汉称,他在创办海口市××经济发展公司时,经人介绍认识了小他26岁的妻子冯某,后来结婚生子。他担任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创办人和大股东,让妻子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和经理。后来因为长期夫妻关系不和睦而分开,并于1995年6月13日,双方协商划分财产和债务,以及子女的养育问题。可2001年,前妻纠集他人来到自己所在公司宿舍打砸、毁坏财物,虽被警方刑事拘留,却没有被批捕判刑。
老汉还表示,他们还是夫妻关系时前妻利用亲人当会计和出纳,相互勾结作假账,不记入股账,骗走了他和其他4名股东的钱财90多万元,后来还陆续非法使用和骗取了公司购买的三辆汽车等财产。这个公司是他本人带领家庭成员合办的私营企业,可是前妻当权后却到处欺骗各单位和他个人。
“我心里很窝气。”老汉说,目前虽然这个公司已经被注销了,但前妻依然生活得很好,有车开有房住,而自己年迈了却沦落到住在弟弟名下的房子,从2001年起,他就开始举报前妻,但都被司法机关以属于家庭内部纠纷没受理。
对此,海口市检察院检察长苟守吉表示,听说柯老介绍的夫妻离婚财产纠纷已事发11年了,确实已过了申诉期。但是想这么大年纪了,身体还这么硬朗,要把心情放开一些,毕竟是离婚发生的家庭纠纷。虽然与前妻财产纠纷过了申诉期,但这么大年纪,想开一些把思想放开一些,身体养好就是最大福气……
老汉听过这一番劝解,脸上的愁容消失,他收拾好举报材料,握着苟守吉的手不停地感谢:“想通了,想通了,都是夫妻间的事,还是养好身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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