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平 制图
“90后”QQ招募多人盗刷他人银行卡300万元 涉及银行员工、猜密人、取现人
锁定车主后,网购车主的银行存款信息,雇人专业猜密码,之后通过网上代缴公共事业费转账提现。采取这样的方式,90后男子朱凯华通过QQ招募多人作案,盗刷他人信用卡300余万元,其中一名宾利车主银行卡被盗刷250万元之多。
近日,闸北法院宣判了该起利用新技术及无磁交易方式实施的信用卡诈骗案,以朱凯华为首的13名被告分获有期徒刑13年到拘役3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包括4名三大银行的员工及朱凯华网络雇佣的猜密人、取现人等。
网购银行卡信息
90后的朱凯华是江西上饶市人,仅初中文化,平时喜欢泡网吧。网上银行的兴起让朱凯华觉得找到了赚钱的“好机会”。
能开名车的车主,银行卡内存款一定不少。于是,2010年起,朱凯华从网上购买了大批上海市机动车车主信息。依照车的高低档次,朱凯华整理车主信息中含身份证号的车主名单。这些人是他“赚钱”的初选目标。
朱凯华熟练地搜索百度贴吧,那里活跃着一批声称可以帮你查到客户银行卡卡号、余额等信息资料的“卡贩子”。很快地,朱通过QQ联系到了几个“卡贩子”,便把自己手头挑选好的一批车主名单提供给了他们。据了解,这些“卡贩子”有的直接是银行内部的员工,有的是游荡在网上专门从事银行卡信息买卖的“二道贩子”。
胡斌原系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其从2010年11月起,在互联网上以“战无敌”、“夜光杯”等网名发布可以提供银行信息查询的广告。胡斌在收到朱凯华通过手机短信、QQ等方式发来的银行客户身份证号码、姓名之后,利用银行内部网络系统进行违规查询,并将查询所获的银行客户个人征信报告、银行账户相关情况等信息,以每条几十元至100多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朱凯华,共出售300余条信息,非法获利2万余元。
除了银行内部员工外,还有游荡在网上专门从事银行卡信息买卖的“二道贩子”。1986年出生的任恩波,就是一名将客户银行卡信息低买高卖的“中间商”。从2010年10月份起,任恩波通过互联网以“明哥”、“强哥信用社”等网名倒卖他人的银行账户资料、个人征信报告等信息。任恩波以几十元至数百元不等的价格从胡斌等人处购入各家银行客户的账户资料、个人征信报告等信息后,加价出售给朱凯华,共计非法获取并买卖了上千条信息,非法获利3万余元。
据查,在网上专门从事银行卡信息买卖的“二道贩子”共有6人(均为此案被告),他们相互之间并不认识,平时靠QQ联系,甚至连对方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就这样,通过层层加价,朱凯华在网上从遍布全国各地的“卡贩子”手中买入的银行卡号、信息资料,已到了每条几十元甚至上百元不等的价格。
朱凯华得到的信息一般是车主在各家银行的银行卡卡号和账户余额。而个人征信报告中包含了更为详尽的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客户的收入、详细住址、手机号、家庭电话号码,甚至配偶和子女的职业、生日等等。
雇人猜银行卡密码
买到车主银行卡卡号及信息的朱凯华通过QQ网聊的方式招募薛永斌(现已被重庆渝中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六年)想办法“破译”持卡人银行卡密码。
两人分头以持卡人生日、电话号码、住址门牌号或者简单的数字组合等来猜取被害人的银行卡密码,并利用拨打电话银行的方式验证密码是否正确。薛永斌猜对密码后交给朱凯华,共得到1万多元猜码费。
每当朱凯华拿到薛永斌提供的密码后就会逐个登录网银,用猜出的密码尝试进入受害人账户。朱凯华惊喜地发现这样猜中银行卡密码的概率居然能达到20%。
代缴水电费牟利
有了持卡人的银行卡号及密码,本来朱凯华可以直接在网上将银行卡消费、盗划,然而行事小心的他还是决定兜个圈子。朱凯华知道通过网上银行可以缴纳水电煤或电话费等公共事业费,而银行对公共事业费是不提供短信通知的,这样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盗走他人账户里的钱款。
朱凯华随即在网上发布信息称可以九折优惠的价格代为支付各种公共事业费用以及电话费等。
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期间,朱凯华与淘宝小周、小徐两卖家合作,先后获取8人银行卡内资金计31万余元用于支付淘宝买家的电话费、光纤月租费、企业通信费等公用事业费。“小周”将28万余元钱款间接汇入到朱实际控制的账户里。
此外,朱凯华还将获得的卡号、密码“授权”他人使用,并收取“提成”。经查证,2011年3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宾利车主彭小姐的银行卡内金额被以支付电话费、公共事业费等方式转出共计近250万元。
假卡转账 雇人取现
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期间,为转移、套现其信用卡诈骗所得赃款,达到对赃款洗钱的目的,朱凯华还在网上找到了网名为“兔年好运卡”的史小欣并向其购买了40张不同银行的各类银行卡。
经查,史小欣专门持虚假身份证向各家银行骗领银行卡并进行销售。朱凯华将其中20余张银行卡用于自己赃款最后的转移和取现,另外的近20张系非法持有的他人信用卡。
朱凯华为逃避警方追查,时常更换QQ号和手机号, QQ号最多用一个月就要换号码。不仅如此,朱凯华通常只用手机上网,即使去网吧上网盗划他人银行卡钱款也会用他人的身份证并不断更换网吧地址,一个网吧只去一次。
谨慎的朱凯华不会自己去银行提现,2011年春节前后,朱凯华雇佣老乡汤涛涛帮其多次取现,并支付其3万元的费用。
根据朱凯华控制的大量银行卡明细清单显示,2011年2月至4月,各银行卡提现金额总计高达200余万元。上述款项,被朱凯华以购买豪华轿车等方式予以挥霍。
从2011年2月开始,上海警方接到几十起报警,均是银行卡的存款莫名被转走,最多的受害者遭转走200多万元。他们均声称卡在手、密码未泄露。
其中,被盗刷200余万元的宾利车主彭小姐是在接到银行通知后才知道自己卡被盗刷,资料显示其卡内资金被他人以每次100元转账形式,通过转账付费通全部转走,累计损失金额250万余元。
QQ犯罪一条龙受刑
闸北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朱凯华犯信用卡诈骗罪,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明知朱凯华的钱来路不正的情况下仍帮助其大量提款的被告人汤涛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
向朱凯华出售个人银行信息的4名银行员工胡斌、曹晓军、董婕、陈荣哲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其余6名被告人因在互联网上倒卖他人的银行账户资料、个人征信报告等信息,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3万元。
因持虚假的身份证明多次向各家银行骗领信用卡以便出售给朱凯华用于转移赃款和取现的被告人史小欣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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