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国内新闻>

公款游改头换面难禁 党员为赴港澳游谎称非党员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2-05-22 08:03

  近年来,中央持续加大公款旅游的治理力度。但高压之下,公款旅游也越来越“隐蔽”,名为开会、考察,实为观光、旅游的新闻屡见不鲜。人民图片

  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相应的督查监管也越来越严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公款旅游却屡禁不止,而且为了规避检查、便于通过审核,一些公款旅游往往以“变装”的形式出现,手法越来越隐秘。仅仅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已有多起新型公款旅游事件被曝光,而其形式之多变不禁让人咋舌:公款旅游为何这般难治?

  “遁形”旅游

  如果不请假不汇报该如何监管?

  2012年4月,陕西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的10名干部成为舆论焦点。据媒体报道,4月6日至13日,这10名干部去了香港、澳门旅游。而这次集体旅游,该局不但没有向宝塔区政府汇报出省事宜,还向区政府谎称去省卫生厅开“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会”。实际上,这次会议早在2月份就举行过了。

  对此,当时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次旅游不是公费旅游,是自费,主要错误是跟区政府撒了谎,长达8天不在岗。但安排集体旅游,主要是考虑到他们已经两三年没休过公休假了。”

  4月26日,宝塔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已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给予区卫生局局长张永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副书记、局长职务;给予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刘文忠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书记职务;给予旅游联络人王光星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旅游者予以警示训诫。旅游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报销。

  如此严厉的处分,恐怕远远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料。但如果不是被曝光,是不是去了也就去了?如果没有媒体的曝光,纪检部门是否能监督到这起事件?

  “当前,我国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主要手段是事前的审批制度,对公款出国(境)管理缺乏全过程的监督,一旦通过审批,公款出国(境)考察很容易变相为公款旅游。”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胡杨说。

  “只要绕过了审批关,如果上面不追究,下面不举报,其实很容易在报销、审计等环节变通操作。”一位事业单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像这种部门内部利益均沾的事情,管财务的负责人怎么可能为难?事后审计也无法发现。即使单位的‘账’不好做,转移给下属单位也很容易。”

  然而,尽管“遁形”旅游看上去神不知、鬼不觉,可一旦被举报,其后果可能远甚于通过“正常途径”的出行,并且“遁形”还容易被上级领导认为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对一些领导干部而言,这并不是“公款旅游”的最优选择,从近些年的案例来看,更为常见的是“马甲”旅游。

  “马甲”旅游

  能否防得住越来越巧妙的“变装”?

  2012年初,一份名为《司法局长5天14万天堂豪游》的举报材料在网上流传。据这份材料称,时任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局长的何旅华动用公款,以考察为名率团豪华旅游。媒体调查后发现,考察团在抵达上海的当天下午参加完一个座谈会以后,就赴上海、苏州、杭州三地,遍览中国馆、南京路、黄浦江、寒山寺、杭州西湖等著名旅游景点,且入住多家五星级酒店……

  当事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称,“我们不叫公款旅游,我们是公务考察活动,而且经过组织上批准,去了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考察安保工作。”但经过调查,2月24日深圳市龙岗纪委向社会通报,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公款旅游,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司法局局长职务。

  被当作“马甲”的还不止是考察,“巡视”、“学习”、“培训”、“调研”、“研讨”……这些看上去特别具有进取意味的活动,都可以作为旅游的包装——一方面是为了审批容易通过,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在财务上更容易报销。

相关链接:
网曝:新安县电业局长贪污千万公款 求纪检委鉴定真假!
法国10名总统候选人竞选花2亿多欧元公款创纪录
贪污挪用公款2000万余元 农行原临高支行副行长受审
澳大利亚一议员被控用公款招妓 自辩称遭政敌陷害(图)
挪用公款7900多万潜逃 海南儋州农发行行长被判14年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聂锐]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