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3日消息 控制好人口数量,调整好人口结构、分布,特别是遏制性别比攀高的势头,降低出生缺陷率发生,搞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对提高海南人口素质,实现绿色崛起和国际旅游岛的建设至关重要。近日,海南特区报记者专访了省人口计生委主任隋枝叶。
涉农计生优先优惠政策近20项
记者:我省“惠民计生”工程给计生户带来哪些实惠?
隋枝叶:“十一五”以来,我省以打造“惠民计生”为目标,努力构建以“少生奖励、特困救助、服务免费、政策优惠、贫困扶持、养老扶助”为主要内容的“六位一体”人口计生政策体系,使广大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村90%以上计生户得到了帮扶。
记者:目前我省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是什么?
隋枝叶:从2008年开始,省政府在国家奖励扶助每人每年720元的基础上,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00元,高出国家标准180元;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高出国家标准20元。国家“少生快富”工程扶助范围由原来的“自愿少生一孩”扩大到“自愿少生一孩或者两孩”对象。2010年1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在涉农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对涉农工作中的计生优先优惠政策进行分解细化,近20项优先优惠政策涵盖了子女上学就业、社会保障、发展生产等方方面面。
各市县都出台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记者:我省对独生子女也有一些奖励,目前这项政策落实情况如何?
隋枝叶:各市县都制定出台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例如海口、陵水等市县,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标准从每月30元,提高到每月50-200元。海口对农村夫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月发给奖励200元。陵水县对独生子女的奖励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不管是农村居民还是城市居民,每月都可领取120元。万宁对主动落实结扎措施的农村二女户家庭,一次性奖励2万元。三亚、澄迈、临高、保亭等市县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重奖计划生育家庭户。陵水县对县公立学校就读的所有独生子女,在校期间平均每月补贴175元,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落实长效性节育措施的二女户(含少数民族三女)女儿考上大学的,一次性奖励6000元等等。
5612对农村夫妇
接受免费孕前检查
记者:2011年,海口美兰区和琼海市被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第二批试点单位。一年过去了,实行情况如何,是否考虑扩大服务范围?
隋枝叶:截至去年12月底,两个试点市县共为5612对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含流动人口)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2012年,我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范围将扩大到海口琼山区、三亚、文昌、万宁、五指山、东方、定安、屯昌、澄迈、昌江、琼中等11个县(市、区)。我们的目标就是到2013年实现全省覆盖,让每一对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使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举报一例“两非”
陵水最高奖励10万
记者:“两非”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推手”,我省在打击“两非”上有哪些实招?
隋枝叶:2011年8月起,我省5部门联合开展了全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健全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东方建立打击“两非”捆绑责任机制;儋州、东方、三亚、临高、定安等市县分别在医院B超室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24小时监控。
记者:为打击“两非”,我省也出台了一些奖励制度,具体内容有哪些?
隋枝叶:为了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打击“两非”积极性,全省各市县都建立了举报“两非”奖励制度,其中海口、东方、澄迈的奖励金额为每例5万元,最高的是陵水,每例奖励金10万元。2011年以来,儋州市共奖励举报人6人,奖励金额共19万元;海口市兑现举报奖励金额15万元;东方市在专项整治期间共发放举报奖励金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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