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景骏园销控表。
海口网5月24日消息(记者 陈延鹏)5月23日,多家媒体记者采访海南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景房产)汇景骏园楼盘无证销售时,遭到汇景房产股东之一、总经理叶广盛带头阻拦、殴打,不仅市民的合法权益未得到维护,记者的身心健康也遭到侵害。此事经媒体披露后,社会各界一片哗然,公安、城管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继展开调查。当天,记者再次调查得知,汇景房产嚣张跋扈的背后仍有更多隐情:汇景骏园楼盘已经封顶,但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者24日凌晨零点获悉,打人者、汇景房产股东之一叶广盛因殴打他人或被处以治安拘留。
居民投诉汇景骏园。
工程随意施工,附近居民意见大
早在2010年10月12日,本报市民之声版曾以《别人抢险排水他们却往路上放水》为题报道过汇景骏园污染路面的行为,市民反映,当时正逢阴雨天,海口很多地方遭受水患,而当别人都在抢险排水时,汇景骏园工程却把工地大量积水直排路面,导致附近数百米路段积水成泽,居民回家路受阻。当龙华城管3名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时,一名姓蔡的办公室人员既无法出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也不肯配合执法人员调查,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
5月23日,记者再次走访汇景骏园楼盘附近居民时,居民们对该楼盘意见很大。在附近批发饮料的一位老板说,自从该工程开建,附近环境就变得一塌糊涂,在一个月前,工地人员擅自开挖附近路段,把很多路面土方回填进工地,导致路面留下多处深坑,路基十分松软,货车经过时常陷进泥里。银湖路8号居民王先生则反映,该小区原本有个西门,因为汇景骏园工地乱挖地面,导致路况差,而且有一个危险的陡坡,现在只好关闭了西门。
记者中午来到汇景骏园施工现场看到,该楼盘已经封顶,工地前多名工人在搅拌混凝土,楼房里不断传出叮叮当当的施工声,大量沙石和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施工现场凌乱不堪。
汇景骏园凌乱的现场。
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汇景骏园仍然封顶
5月23日,记者先后与龙华城管执法大队、龙华城管局核实,证明汇景骏园施工建设至今,只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却一直没有建筑施工许可证。
龙华城管局邓局长介绍:该工程2010年9月开工建设,共建16层。项目动工之初,执法人员即发现该工程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施工,执法人员相继三次下达责令停工通知,对方仍抢建、偷建,无奈之下,他们对其作出26万余元的处罚决定,但因为汇景房产存在纠纷,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罚款至今没有执行到位。
据了解,2010年9月25日,龙华城管大队已经发函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知汇景骏园项目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事宜。
关于汇景骏园项目为何两年前即发现没有建筑施工许可证,而仍能违法将楼盘建至封顶?两年前未获得审批,两年后是否还能补办?汇景骏园将何去何从等问题,各职能部门未作出回应。
叶广盛逃出派出所。
打人股东派出所上演闹剧,或面临拘留
当天下午3时,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驶进金宇派出所,身型瘦高的打人者叶广盛在一位体态偏胖男子的陪同下走进派出所。当记者试图采访时,体胖男子将记者强行拦住,虽然民警劝说该男子注意举止,但其毫不在意。
约40分钟后,民警做完了叶广盛的笔录。但当记者上前说明采访意图时,出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叶广盛撒腿跑出派出所,一路向西狂奔,而且边跑边说:“来呀,来呀,过来抓我啊。”其怪异的行为令人目瞪口呆。
见叶广盛逃跑,金宇派出所民警马上予以追击,一直追出数百米后才将其追回,金宇派出所全所长介绍,汇景骏园打记者事件发生后,龙华公安分局高度重视,要求金宇派出所立即查清事实,依法严肃处理打人者。
22日下午至23日上午,警方最终传唤到叶广盛本人,要求其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全所长表示,经调查,叶广盛是汇景房产股东之一及公司经理,其打人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24日凌晨零点,记者从警方获悉,打人者叶广盛或被处以治安拘留。
民警带回叶广盛。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维护记者合法权益 关注事态发展
海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陈绵福表示,省记协将始终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跟相关部门沟通妥善处理此事。“当事人至少要赔礼道歉。”针对记者采访遭遇开发商殴打一事,他如是说。
据陈秘书长介绍,自去年至今,全省已出现4起新闻工作者正常采访遭殴打事件。他表示,2009年新出台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闻记者依法采访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各级政府部门要为新闻记者采访提供保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记者正常采访,记者要是遇见采访受阻情况,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处理,并通过媒体的力量干预。“房地产公司殴打记者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他反复强调,希望公安部门能够妥善秉公处理此事。
城管部门向住建局递交的函。
工商部门:今天前往售楼中心调查
22日,市金盘工商所工作人员来到金垦路海南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汇景骏园售楼中心进行调查,该售楼中心仅当场提供了地址位于新港水产码头的工商营业执照,并未提供该售楼中心的营业执照,随后工商人员便要求该售楼中心当日下午提供相关证件前往金盘工商所接受调查。23日下午,金盘工商所所长林尤红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该售楼中心仍未提供相关证件主动接受调查。他表示,将于24日前往该售楼中心对相关证件再次进行调查,“如果涉嫌违规将依法进行处理。”
城管责令停工翻拍。
住建部门:汇景骏园售楼违法
开发商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如何处理?23日下午5时许,海口市住建局市场管理处处长戴开权表示,该房地产公司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能售楼。但该公司现已打出售楼广告,售楼宣传属于违法行为,并让其将“售楼中心”字样改为“咨询中心”,以免误导消费者。但该售楼中心销售经理吴雨浈声称,公司并未有售楼行为。记者观察到,该大厅内“汇景骏园销售控表”上相关数据已被人更改,房屋预定和售出套数均为零。随后,工作人员下发了《房地产市场限期改正通知书》,表明该汇景骏园项目楼盘,在开发、建设、销售和交付等环节存在无法提供建筑施工许可证,涉嫌无预售许可证销售,虚假宣传等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于5月25日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曝光,暂停网上签约,记入诚信档案;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罚。
叶广盛在派出所接受调查。
全国知名律师刘洋:愿为被打记者维权
我省多家媒体记者前往金垦路汇景骏园售楼处采访遭遇殴打一事,引起全国知名律师刘洋的高度关注,他表示愿意义务帮助被殴打的记者维权。刘洋律师是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赴法追索圆明园流失铜鼠首中国律师团首席律师,曾在闻名全国的“李庄案”中担任辩护律师。他曾在海南供职多年,目前在北京万博律师事务所供职。
今天下午,刘洋律师向本报记者表示,通过本报报道获悉记者采访被殴打的事情后,他很受触动。他说,记者采访被殴打的事情屡见报端,这是个比较严重的问题。记者的新闻采访权是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延伸。不尊重甚至殴打记者,干涉记者正常新闻采访的行为,在侵害了记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侵害了公众的权益,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与关注。针对此次记者被打事件,他认为,打人者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受到公安机关应有的处罚。同时,被打的记者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刘洋律师坚决支持记者维权,他还表示愿意做此次被打记者的代理律师,为大家义务维权。他说:“如果有需要的话,我还可以在北京组织律师团,给大家维权,直至有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打人现场。
新闻速评:野蛮殴打记者嚣张底气何来?
老板带头,“马仔”助阵,光天化日之下大打出手。这幕常在警匪片中出现的镜头,如今在金垦路汇景骏园真实上演,被打的则是前去采访的记者。胆敢如此野蛮,这种嚣张底气从何而来?
记者是社会大众的一员,记者被打首先是普通公民被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是我国《宪法》所赋予的最基本的权利,不容侵犯。针对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根据情节与程度的不同,《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轻者被治安拘留,重者要追究刑责。汇景骏园售楼处的几位“壮汉”公然打人,可见他们具有挑战法律权威的勇气和信心:“警察拿我没办法,法律又能耐我何?”
记者履行新闻采访活动,记者被打是公众的知情权被践踏。新闻采访权是媒体记者履行职责的合法权利,舆论监督权是我国法律赋予新闻媒体的神圣职责,其实质是代表公众的知情权与话语权,保障公民对权力的监督。《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殴打记者,不仅是对普通公民的人身侵害,实质是对公众知情权与话语权的践踏与扼杀。
汇景骏园的几位“壮汉”为何打记者?说明恨记者。为何恨记者?说明怕曝光。为何怕曝光?也许干了见不得光的事!但恨记者,不等于就敢打记者,它需要足够的勇气和底气,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干出来的。而这几位“壮汉”敢动手打记者,给人感觉他们不是一般的人,打人就不难理解了。
社会进步离不开新闻自由,公平正义离不开舆论监督。对殴打记者、暴力阻挠合法采访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不贷,否则整个社会公共利益就会受到侵害。从报道中的情况来看,既然已经知道了谁是涉嫌打人者,记者也拍摄了现场照片及相关证据,此案作出处理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希望警方严格依法办案,严查打人行为,及时将凶手绳之以法。同时,住建、城管等相关主管部门也应该以此为线索,深挖事件背后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彻查楼盘开发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尽快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汇景骏园售楼中心。
打人现场。
打人现场。
打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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