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称有证件是合法经营 不知还需获环保部门许可
见记者采访,业主陈先生称,23日凌晨零时许,周边邻居前来告知他厂房有人在运油,他们一家人便赶紧前往查看情况。“我还以为是遭贼,油被人偷了呢。这哪有大半夜执法的?”陈先生称,他一直非常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况且我是合法的,我有工商部门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收许可证。”面对多部门联合查处,陈先生称,自己收购废机油已长达十年之久,该收购点名为“海口合兴服务部”,主要是从汽修厂、摩托修理店等处收集一些废机油,以每吨大约5000元左右的价格回收,然后再卖到具有综合利用资质的专业危废处理机构,赚取中间的差价。
陈先生称,他并不知道收废机油还要得到环保部门的审批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才能经营,而且前往工商部门年检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工作人员也不曾告知。对此,长流工商所副所长何建雄表示,为了扶持危险废物回收产业,国家规定这类产业的工商注册采用后置形式,也就是可以先注册,再办理所需的相关手续。他们也是按此规定为该收购点办理了许可证,当时也曾多次督促过业主前去环保部门审批。
截止23日中午,执法人员已将该窝点存放的近200吨废机油,全部装车运往正规的危险品处置中心暂时封存,待调查核实后做进一步处理。
收购的废机油用来做什么?
据海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作为专业权威、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会与船舶、汽车4s垫、修理厂等多种可能产生废矿物油(车辆废机油、废弃车辆润滑剂、污油泥)的单位签订收购合同,确保此类危险废物送到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使用专门的机器进行科学处理后制成助燃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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