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阶梯水量按1:1.5:2计算级差,一级水量执行较低水价;二级水量按供水价格的1.5倍计算执行;三级水量按供水价格的2倍计算执行。
海口网5月25日消息(记者 陈小毛)海口推行自来水价格调整,实施阶梯水价,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额度,即一级阶梯水价拟设定为每人每月6.5吨,每户居民拟设定为平均按4口人计算,即海口居民家庭每户每月基本生活用水(一级阶梯水量)额度拟设定为26吨。这是本报记者今天从市物价局获悉的最新信息。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这一初步设定还将提交6月下旬举行的水价听证会进行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报市政府和省物价局批准后实施。
第一阶梯水价将在听证会公布并听证
据介绍,海口将把用水分类从原来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洗车场、冷库、桑拿按摩院用水等)和公共用水(消防、绿化等)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种。目前,海口居民生活用水为每吨1.55元,污水处理费每吨0.8元;工业用水每吨为1.60元;经营服务业用水为每吨2.60元;特种行业用水为每吨3.75元。
那么,海口在此次调整自来水价格中,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即第一阶梯水价每吨水价多少?对此,市物价局今天表示,已初步制定了两个调价方案,具体价格将在下月下旬举行的听证会上公布并听证。
为了减轻海口困难群众的生活负担,在此次实施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中,对海口城市五保户、低保户家庭,水价将由2010年执行的每吨1.3元拟降为每吨1元。
二级、三级阶梯水量实行累进加价
今天,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水价调整中,海口二级阶梯水量,拟设在26至39吨;三级阶梯水量,拟设在39吨以上。
这位负责人说,在确保海口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量)价格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按国家规定的1:1.5:2计算级差,适当拉大各级用水量间的价差,即一级水量执行较低水价;二级水量按供水价格的1.5倍计算执行;三级水量按供水价格的2倍计算执行。对超额或奢侈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政策,体现多用水多付费,少用水少付费的公平原则,引导广大消费者节约宝贵的水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拟按热带地区标准设定
那么,海口又是如何拟定一、二、三级阶梯水价额度?其科学依据是什么?
据市物价局介绍,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在推进实施阶梯水价工作中规定,每位居民每月基本生活用水标准为150至220公斤,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按此标准具体制定。
考虑到海南属热带地区,常年气温较高,热天时间较长,居民洗澡等基本生活用水较多的实际情况,海口拟定按国家对热带地区每位居民每月基本生活用水标准为220公斤,约6.7吨。
海口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海口常住人口户,最少的每户1人,最多的每户9人,平均每户为3.36人,平均用水户3.9人。据此,海口在实施阶梯水价工作中,每位居民每月基本生活用水量由原先初定的6吨,调整为现在拟定的6.5吨;居民家庭平均人员核定,由原先初定的3人,调整为现在拟定的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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