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东涌一名60余岁女子在2010年向法院申请司法复核,称此前获批准的港珠澳大桥香港段两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未评估在空气质量指标中未提及的污染物,要求推翻特区政府批出环境许可证的决定。2011年4月,香港法院裁定环评报告不合规格,有关工程不能开展。后环保署提出上诉,2011年9月,香港上诉法庭裁定两份报告有效。
早前报道:
香港66岁老太通过司法逼停港珠澳大桥建设
香港东涌66岁的老太朱绮华认为港珠澳大桥工程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因而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于去年通过申请法律援助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就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申请司法复核。4月18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香港环保署2009年完成的环保报告无效,败诉的环保署更需支付朱绮华1/3诉讼费。环保署表示,会研究高等法院的判词,并就下一步行动征询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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