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发鑫出事前两天的留影(南海网记者刘丽萍翻拍)
叶发鑫在医院治疗时的照片(南海网记者刘丽萍翻拍)
海口网5月31日消息 5月30日上午,一女子爬上三亚市卫生局7楼欲跳楼轻生,后经多方劝解,该女子才被安全解救。
据了解,该女子名叫马金霞,来自乐东,去年6月3日,她儿子叶发鑫因感冒送到了农场一诊所治疗,医生诊断为“支气管肺炎”,并使用了一种名为“头孢曲松纳”的药品,却导致叶发鑫过敏性休克。后又在多次转院治疗期间产生多种严重症状;今年5月30日,儿子叶发鑫的医疗费用已花去五十多万元,最终变成缺血缺氧性脑损伤,被鉴定为一级伤残,马金霞不堪重负竟欲轻生。
当天下午,南海网记者获悉,马金霞儿子叶发鑫治疗“非医疗事故”的鉴定已经生效,王金霞和家属同意返回乐东县,请求法律援助,通过司法诉讼维护儿子合法权益。
砸钱为儿子治病 几经治疗竟成过敏性休克
30日11时许,三亚市卫生局楼房周围聚满人群,一女子坐在7楼窗台上,双脚伸出窗外,情绪很激动意欲轻生。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女子的家属及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劝说该女子,民警及消防官兵也在女子蹲坐的窗台下方布置救生气垫。
时间一分分过去,该女子依然不肯听劝,直到下午2点多,该女子似乎才把众人的话听进去,准备从窗台上下来。情绪平伏后的她告诉记者,她已经42岁,名叫马金霞,来自海南乐东,在乐东县乐中农场务工。谈起跳楼轻生原因,马金霞悲愤十分,直言全因儿子病情。治病一年多以来,为了儿子的病情她及全家人已经花去了52万元,如今孩子治愈无望,沉重的后续治疗费用让她难以承受。
马金霞讲述,去年6月3日,由于儿子叶发鑫有咳嗽、低烧症状,于是她将儿子带到韦任忠私人诊所进行治疗,韦任忠医生观察并询问了孩子病情。韦任忠医生治疗时只问是否打过什么针过敏,又问孩子的爸爸打什么针过敏,然后就直接告诉诊所的护士给孩子打点滴了,当时韦任忠诊断时并没有开出书面处方,查看病况后,便直接吩咐护士为孩子输液。
马金霞说,当时共打了两瓶药水,第一瓶是黄颜色的药水,可是在第二瓶白色药水才输了一半的时候,叶发鑫对她说“我好难受,喉咙痒”,并将右手大拇指放到了嘴里用牙齿咬。马金霞表示,看到孩子这个样子当时她也吓坏了,赶紧叫来医生,诊所的医生韦任忠急忙对叶发鑫进行抢救。抢救了几分钟,孩子的小姨赶到了现场,在她的坚持下诊所才安排将孩子送到了乐中农场医院接受治疗。
儿子被鉴定为一级伤残 50余万医疗费打水漂
根据乐中农场医院的诊断,孩子送到乐中农场医院后已经停止呼吸、全身紫、双唇肿大、两眼紧闭、肚子鼓胀。经过农场医院的全力抢救,孩子才逐渐恢复了心跳和呼吸。马金霞说,当时农场医院的医生告诉她,孩子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建议家长将孩子送往医疗条件好的大医院接受治疗。于是,2011年6月3日下午6点多,她带着孩子乘坐医院的救护车来到了乐东县人民医院。
刚到县人民医院时,叶发鑫病情十分的严重,高烧不止、神智不清等症状一直没有缓解,到晚上10点多,孩子的双鼻孔开始流血,不断的咳嗽。马金霞表示,到晚上12点多,乐东县人民医院的医生告诉她医疗水平有限,建议她将孩子送往三亚、海口的大医院治疗。而在咨询海口方面多家医院后,马金霞得到的回答是“没有病床”。随后,马金霞又通过熟人在农垦三亚医院争取到了床位。2011年6月4日凌晨4点多,马金霞将儿子送至农垦三亚医院进行抢救。早上6时多,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虽然经过抢救,到2011年6月5日早上,孩子的病情有所好转,但是却一直神智不清、双眼紧闭。
马金霞告诉记者,叶发鑫在三亚农垦医院的重症病房住了11天,,但是孩子却还是神智不清,虽然医院全力治疗,但一直没有好转。无奈之下,马金霞又筹了一些钱,将孩子带到了广东省人民医院治疗。可是检查结果却让她惊呆了,“缺血缺氧性脑损伤、心肺复苏后肺炎”,同时叶发鑫还出现了失明的症状。马金霞告诉记者,当时医生说发鑫的情况已经开始出现脑萎缩,就算治好了将来也可能会有些精神上的问题。
在广东省人民医院治疗近一个月后,由于治疗费用紧张问题,于是,马金霞便带着孩子回到了海南。
鉴定称“非医疗事故”
马金霞告诉记者,从广东回来后,家里的积蓄已经花光了,还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了十几万块钱。为了给孩子讨回一个公道,也希望能从韦任忠的诊所拿到一笔补偿款作为孩子继续治疗的费用,2011年6月底,她委托三亚市医学会给孩子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马金霞表示,她后来了解到,在诊所医生输的第一瓶黄颜色的药水是一种叫“清开灵”的药品,而第二瓶药是“头孢曲松纳”。在后来治疗的过程中,多家医院的医生均表示孩子是因为注射“头孢曲松纳”过敏导致休克。她表示,该诊所医生韦任忠在给孩子注射该药品的过程中并没做过皮试,才导致的叶发鑫发生过敏性休克,而且因为韦任忠的抢救不及时,才会导致儿子叶发鑫最后出现脑萎缩的严重后果,应该属于医疗事故。
在三亚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上,韦任忠表示5月30日,患儿叶发鑫因感冒的确到过该诊所治疗,当时使用清开灵、头孢曲松纳等药物治疗有效,且无不良反应。所以在6月3日的治疗过程中,再次使用清开灵、头孢曲松纳、病毒唑等治疗,无不妥之处,并符合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三亚市医学会认为,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无关于头孢曲松钠强制皮试的要求,认定韦任忠就抢及时,且在治疗的过程中并无不当的行为,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该案例不构成医疗事故。
医方给予27万余元属人道主义救助
“孩子在海南的医院治疗,一共花了50多万元医疗费。” 马金霞告诉记者,事后对叶发鑫进行了伤残鉴定,经鉴定叶发鑫为一级伤残。
马金霞说,从广东回来后,她一直奔波于索赔之事,最终在乐东县卫生局的协调下,她与韦任忠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在这份协议书上写明:叶发鑫因发热、咳嗽到韦任忠诊所就诊,诊断为“支气管肺炎”,分别给予清开灵、头孢曲松钠静脉滴注。在头孢曲松钠滴注过程中出现过敏性休克及时给予抢救。在诊疗过程中,双方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患儿目前病情需要到上级医院进行长期后续治疗。鉴于患者家属经济困难,韦任忠诊所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在 2011年10月5日前一次性给予该患儿人道主义援助金270800元,患方不再与医方有任何纠纷。
马金霞表示,为了筹钱给孩子治疗,无奈之下她同意了这份协议书。2011年十月份,拿到钱后她急忙带着孩子来到了北京。北京武警医院、天坛医院等多家医院,但专家在了解到孩子病情后,都告诉她没有治愈的希望了。
相关部门:不属医疗事故并不意味无医疗过错
南海网记者在现场见到了马金霞五岁的儿子叶发鑫,仔细观察,发现这个长相可人的孩子四肢并不能像平常孩子一样伸展开,而且说话也是含含糊糊。而三亚市卫生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马金霞是因为不满三亚市医学会的鉴定书才以轻生相威胁。马金霞表示,自己也是无奈之下才有了轻生的念头。
今天下午,马金霞等3名家属、三亚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三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医调委)两名调解员、乐东县卫生局和乐中农场相关负责人举行协调会。但是记者没有被允许旁听。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医调委工作人员查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马金霞与韦任忠签订的协调书后,认为鉴定和协调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规定,鉴定书下达15天内可提出再次鉴定,但患者一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再次申请,便视为放弃申请。调解员建议马金霞等家属,从法律角度考虑,虽然医疗事故鉴定该案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并不意味韦任忠诊所没有医疗过错。家属可向乐东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追究诊所过失造成的侵权责任。
截止发稿前,记者从三亚市卫生局获悉,事件发生后,三亚市卫生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协调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公安局和乐东县卫生局,马金霞所在乐东农场和公司帮助其想办法解决纠纷,调解员和各部门工作人员到达后,三亚市卫生局马上组织马金霞和家属进行再一次调解,经过调解员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和劝说,马金霞和家属同意返回乐东县,请求法律援助,通过司法诉讼维护儿子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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