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广西政府法制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拟出台的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提出,行业协会应当坚持自主办会,实行自律性行业管理,其机构、人事、资产、财务应当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分开。在职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中兼职,确需兼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拟出台的管理办法还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行业协会进行监督管理。行业协会须实行会员制,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不得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提供服务;禁止利用制定行业规则等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禁止采取维持价格、市场分割等方式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