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3日消息 在琼中县营根镇农贸市场做生意的梁女士向记者反映,1996年她和其他铺面的店主共同出资建停车场,负责管理农贸市场的琼中县工商局允许他们使用铺面门前约4平米大的空地。后来停车场交由农贸市场管理后,管理方将铺面门前的空地承包给个人,用作停放拉客的三轮车,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意。
“1996年,农贸市场外的14间铺面的店主每人投资3000元,用于建市场前的停车场,工商局允许我们使用店面门前约4平米大的空地。”梁女士告诉记者,工商局只是口头答应,双方没有签书面协议。“后来停车场交给农贸市场管理,大概一个月前,市场管理方将停车场承包给个人,这个承包人把店铺门前的空地用作停放拉客的三轮车,并且向三轮车主收费。”梁女士认为,一排三轮车停在门前,挡住了店面,影响他们做生意。另一位店主韦先生也不满市场管理方的做法,“以前我们能把商品摆到门前来卖,现在三轮车离店铺就两米远,行人过路都显得窄。”
负责农贸市场管理的曾主任表示:“我们从工商局接手管理停车场时,工商局并没说把空地留给铺面店主使用。停放的三轮车离店面有两米多的距离,不会影响店铺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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