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6日消息(见习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程玲玲)文昌3名无业人员大肆贩卖冰毒,记者6月5日获悉,海南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13年有期徒刑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符某云让符某保、符某恩帮其贩卖冰毒,将冰毒交给符某保贩卖给他人,或安排符某保和符某恩送冰毒给其联系好的买主,收取毒资。据悉,符某保、符某恩收取的毒资,均已交给符某云。在2011年5月6日和5月7日两天内,这三人先后贩卖毒品给傅某、杨某文、周某望,贩卖次数共7次,共得款14500元。另查,三人还分别持有大量待售的毒品。
2011年5月8日,符某云、符某保被公安机关抓获,2011年10月31日,符某恩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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