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5日消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林玥 邢玉兰 孙受史)“小三”罗某为泄私愤,便将硫酸泼向情夫,导致其重伤。13日上午,罗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三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查,1998年初,罗某到三亚市崖城镇上的一家发廊上班,期间认识了客人石某,后两人火速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同居。2001年7月,罗某和石某的妻子陈某见面后,双方发生争吵并相互拉扯,被石某劝开。后罗某和石某回到两人同居的住所并继续争吵。罗某越想越生气,趁石某睡觉之机,用之前藏在床底下的硫酸朝石某的身上泼去,造成石某右眼、脖子、前额等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一级伤残)。案发后,罗某潜逃。2011年11月才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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