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6日消息 2009年7月7日,海南大学一女生小刘遭室友打伤。当时,小刘去学校附近医院检查,未发现什么异常。暑假回家后,因腰部疼痛难忍,她在老家一医院再次做了检查,却被确诊出现陈旧性的压缩性骨折。因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小刘留下了不能久坐、不能负重的后遗症。小刘认为,医院检查不够仔细,才导致自己没有及时治疗。因此,大学毕业后,为了“讨说法”,小刘留在海口打工,并将医院告到了海口美兰区人民法院。
6月15日,记者在海口美兰法院医疗纠纷法庭见到了小刘。之前,她已经与海口市人民医院达成了和解协议,医院同意赔付4000元钱给她。这次,她是来领取法庭为她申请的2000元医疗救助基金。小刘成为海口美兰法院首个获得医疗纠纷专项基金的第一人。
小刘告诉记者,她今年26岁,来自安徽农村。2007年9月份,她到海南大学读书,学习绘画。2009年7月7日,快上大三的她刚换宿舍不久。没想到,就因为一件小事,室友将她打伤。受伤后,她到海口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由于医院没说有什么异常,于是她便出院了。2009年8月13日,回到安徽老家的小刘因为疼痛难忍,便到阜阳市两家医院检查,经诊断为T12压缩性骨折(陈旧性改变),医生建议卧床休息6-8周,并进行了相应治疗。在休息一个月之后,原告再次到老家的两家医院进行复查,最后确诊T12椎体陈旧性骨折。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