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6日消息(记者 谢舒)海口市出台《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时间大大压缩,10个工作日办完。市国土资源局将主动协调服务,及时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调整或修改规划方案,按程序加快报批。
《实施意见》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用地指标重点优先保障,指标不足的可以置换方式解决。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原则,优先安排能源、交通、水利、民生工程等项目”。
对用地规模大且一年内不能开发建设完的重点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分时序安排转用计划指标,确保指标利用效率最大化。本年度内转用指标不能满足交通、水利、能源、环保及旅游特色产业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时,可通过建设用地置换方式解决。
重点项目占用耕地和林地时通过资金和异地补充等办法解决,扫除重点项目落地障碍。重点项目供地方式灵活采用划拨和招拍挂等方式。
经规划选址并批准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按土地法律法规和供地政策,加快办理土地供应,涉及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公益性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重点项目经费落实,5个工作日拨付到位。同时,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全程跟踪督办制度。各相关部门根据项目报批进程,跟踪每个项目用地办理和供地情况,检查督促项目用地落实情况。对重点项目办理工作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将追究责任。在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和办理工作中的失职和渎职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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