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3点,儋州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仅有两人上班。
海口网6月27日消息 接到村民举报,有关部门调查时,没向举报人了解过情况,甚至没仔细看过举报材料内容
儋州市白马井镇马口井村委会干部私下将马口井村民小组村民的承包耕地和水田卖掉,而且不把卖地款发放给村民,卖地款去向不明。2011年5月4日,私卖村民地卖地款去向成疑披露后,引起强烈反响,儋州市纪检部门对此立案调查,儋州国土部门也介入调查。
可是时隔一年多,记者再次接到马口井村民反映称,该案件调查至今没有任何结果,而且,儋州国土部门派人调查此事时,竟然没有向村民小组干部及举报人询问或做过笔录,仅听被举报对象一面之词,就出具了“不存在非法买卖土地的情况”的调查报告。
村民反映:国土部门调查没询问举报人
马口井村民小组组长郑寿福告诉记者,本报报道该村村委会干部私卖村民承包耕地一事后,他们带报道内容及举报材料到白马井镇委、儋州市纪委举报,并到市信访局上访。儋州市纪委很重视,立即组成专案小组进行立案调查,有关领导表示,要严肃查处。
郑寿福说,儋州市联席办、信访局将举报材料转给儋州市国土资源局查处。几个月后即2011年11月19日,儋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唐符力中队长向他们出具了《关于白马井镇马口井村委会非法出卖土地有关问题的答复(儋州环资答复【2011】103号)》,该答复称村民反映的关于小巷田地和大利山及“运转站”的问题,“不存在马口井村委会进行非法买卖的情况。”
“我们几人既是村民小组干部,又是举报人,国土局执法大队调查此事,从没向我们了解情况,仅听被举报对象即白马井村委会干部的一面之词,就草率得出‘不存在马口井村委会进行非法买卖的情况’的结论,这样的调查不是欺上瞒下吗?”郑寿福说。
马口井村民小组副组长苏文圣等人也证实了郑寿福的说法。他们表示,此前本报报道中,原村党支部书记郑寿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已承认私下卖地属实,为什么国土部门的调查却称“不存在马口井村委会进行非法买卖的情况”?
而让马口井村民更失望的是,白马井镇委及儋州市纪检部门对此也已立案调查,然而调查了一年多,同样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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