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8日消息 “孩子在幼儿园上了9天学,2710元的学费只给我退100元,太不合理了。”近日,海口市民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年初在金环艺术幼儿园给孩子报名后,因为不适应幼儿园生活,孩子屡屡生病,只好向园方提出退学退费要求,但该园负责人则称,幼儿园和学生家长有协议,规定学生报名超过一星期之后不能退学,实在要退也只能退换100元的体检费和空调费。
投诉:孩子频生病退学遭拒
据王女士介绍,儿子北辰今年已经3岁。今年1月,她前往位于海秀中路的金环艺术幼儿园给北辰报了名,包括学杂费在内的各项费用合计2710元。“在学校不断生病,总共就上了9天学。”王女士回忆,2月7日送北辰到幼儿园上学,去了5天孩子就突发肺炎,在家治疗休息了一个月才好转。3月4日,北辰再次返校,不料回到学校才4天又染上流行感冒。“孩子根本就不能适应幼儿园的环境,去了就生病。”经过家人商量,王女士在3月底向园方提出退学。
但王女士多次要求都遭到园方的拒绝。园方负责人表示,幼儿园和学生家长有协议,规定学生报名超过一星期之后不能退学,实在要退也只能退换100元的体检费和空调费。
质疑:为啥只退100元?
“很多项目孩子都没有使用到,为什么不退费?”王女士介绍,园方收了1560元学杂费和书本费,创意泥150元,启蒙阅读200元,床上用品250元,书包和园服140元,体检和空调费100元,保险费40元,两个月托费270元,很多项目才上9天学的孩子都没有享用到,为什么只单退体检费和空调费呢?
园方:报名超7天不能退学
记者随后联系到金环艺术幼儿园的黄园长,黄园长表示,幼儿园有规定学生入学超过一个星期就不能退学,园方开学时就已经和所有家长签好协议,协议有明确规定,任何学生报名后,只要没有不适应,超过一星期不能提出退学。黄园长称,“家长自己签的协议自己要认啊,孩子已经占用了我们一个学位,中途退学幼儿园的损失谁来承担?”
“报名一个星期退学,扣除30%的学费。”黄园长介绍,孩子入园一个星期不适应可以退还学费,但是园方要扣除30%成本费,再退还家长。学生家长还可选择休学,但办理休学也有期限,无论孩子上学多久,只要超过4个月办理休学,学费一概不退不续。
当记者表示,省物价部门已出台《海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细则明确规定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部分预收的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等费用。黄园长对此表示,“细则是3月份才出台,我们1月份就收费了,肯定是按以前的规定来操作。”
随后,记者先后将该情况反映到物价部门,海口市龙华监督检查分局随后介入调查,龙华分局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幼儿园退返三个月的学杂费共计900元,以及空调和体检费100元。但幼儿园表示,园方是5月初才正式受理王女士的退学要求,所以按时间只退费530元。
不仅如此,幼儿园竟提出了退款条件,要求王女士通过媒体先澄清退费事实,挽回幼儿园声誉后,才退返王女士学杂费。记者在采访黄园长时得到了证实,黄园长表示,“要澄清说明了才能退,媒体介入对我们幼儿园的声誉造成了影响。”
对此,海口市龙华监督检查分局冼必得局长表示,幼儿园的协议首先要合法,如果跟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就是无效协议。至于幼儿园提出的“有条件退款”,冼局长表示,幼儿园必须按处理决定无条件退费,如果幼儿园不按规定退费,物价部门将按规定走程序,情节恶劣的还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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