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9日消息(见习记者 苏桂除)27日晚约10点,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了《三亚中院就办公楼装修改造的有关问题的说明》,称该院办公楼装修工程,由于设计变更、工程漏算及主体结构需要加固等原因,导致装修费用增加,装修资金出现短缺,第二次申请工程概算未获市政府通过。
近日,有关媒体刊登了题为《三亚中院耗资4000余万元将办公楼装修成危房》的新闻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说明》称,该院办公楼于1994年3月动工兴建,1996年11月投入使用,占地面积4196.40平方米,建筑面积15689.65平方米。使用至2008年时,该楼出现了屋面漏水、墙体破裂、饰面老化等建筑质量方面的问题。特别是法庭安全系统、网络办案系统等方面的硬件设施亟需建设和完善,既不符合最高法院规定的审判法庭的建设标准,也不能保障三亚地区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该院经集体研究决定,申报办公楼改造装修项目的立项和建设。该院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于2010年5月开始动工,至 2011年6月3日停工。
在该项目的装修改造中,市财政分立面改造、室内装修、审判法庭装修、副楼扩建四项工程,共计拨款2733万元,该院实际支付工程款1564.32万元。期间,由于设计变更、工程漏算及主体结构需要加固等原因,导致装修费用增加,装修资金出现短缺,需重新向三亚市政府申请第二次工程概算。
三亚市政府在了解情况后认为二次工程概算较大,所以没有批准该院的申请,并决定收回该院装修中的办公楼及用地,工程暂时停工。三亚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对大楼相关问题进行检测、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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