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5日消息(记者 吴开诗)作为“救命”的药品,药店却昧着良心卖起了假药。近日,位于海口市五指山路的一家药店老板蔡某安因涉嫌销售假药,被海口警方移送起诉。
今年4月,海口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海口警方提供海口五指山路某药店涉嫌销售假药的案件线索,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警方经侦查发现,2011年11月,该药店负责人蔡某安(男,广东揭阳人,43岁)通过他人从香港购进“超速效感冒”和“幸福止痛素”各10盒药,摆放在药店柜台销售,并已销售了其中的一部分,该批药品货值人民币500元。依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上述药品“超速效感冒”和“幸福止痛素”属于假药。
蔡某安销售假药害人害己,目前已被移送起诉。办案民警表示,假药不但不能防病、治病,反而会贻误、加重病情,甚至会致人伤残或者死亡。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必须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相关单位或市民在工作和生活中如有发现假药的线索,请及时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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