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泰州7月8日电 7月8日,江苏泰州市姜堰公安局向外界发布,该局一民警因酒驾被刑事拘留,该民警所在的单位所长也被停职。
7月7日晚21时32分,姜堰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称,姜堰大道新梦都KTV东侧一黑色轿车与出租车相撞,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姜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迅速指令交巡警大队一中队赶赴现场处置,并通知派救护车。
经查,黑色轿车驾驶员为32岁的曹某,系该局大伦派出所干警,其驾驶的车辆与中根实业有限公司王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车上24岁的女孩肖某受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诊断为有轻微受伤。
事故发生后,姜堰市公安局于7月7日22时30分召开讨论会,研究案情,布置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当晚,曹某的血样经泰州市公安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81.5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依照刑法和刑诉法之规定,该局已决定对曹某刑事拘留,依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
姜堰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赵主任表示,他们当天晚上就召开了会议,研究决定以上处理意见,并通过社会网络平台向外界发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