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消息,近日,媒体曝光安徽三义镇政府公款吃喝欠债17年未还。债主刘梦夫先后向蒙城县及亳州市法院起诉。2011年,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镇政府需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欠款21.5248万元及利息。随后,双方却“达成和解”:首次偿还14059元,余款按每年3万元“分期还清”。照此计算,刘梦夫于2019年才能拿到全部欠款。
判决书下达后,负责此案执行的蒙城县法官徐绍详曾向媒体表示,“查不到可执行的财产,致使无法强制执行”,原因在于“镇政府的车子属于县行政管理局,房子等属于县资产管理局,各种收支财政统筹,没有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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