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0日消息 日前,暂行了52年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终于转正成为《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做出明确规定。“高温补贴”顺势成为目前最为应景的职场话题之一。然而,连日来记者走访海南的多个行业后却看到,“高温补贴”对于应该享受他的人来说,也许只是“听起来很美”的东西。
海南地处我国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夏季相比内地众多省份来说比较长,特殊的环境因素决定了“高温补贴”对于海南众多劳动者的重要性。那么,在高温下作业的海南劳动者是否获得“高温福利”?
记者连日来调查发现,长久以来,海南真正能获得“高温关怀”的劳动者少之又少,高温劳动者本应享有的“高温补贴”合法权益,几乎“沦为”一纸空文。有专家指出,相关监管部门的执法不到位,是劳动者高温补贴权益被架空的重要原因。7月9日,海南省人劳厅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高温补贴不发放可投诉。
政策解读:这是高温作业者烈日下的一把“遮阳伞”
一年一度的高温季节又来临,一线劳动者如何防暑降温的问题,随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出台再次引起公众的热议。
目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而针对高温天气,全国各地也陆续颁发高温补贴标准规定。
据了解,今年海南的高温津贴标准依旧不变,按照海南2008年公布的《关于企业实行高温津贴的通知》要求,从4月份至10月份,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可以每人每天享受10元津贴。高温津贴由企业向职工发放,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炎炎夏日,高温补贴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是体现民生的“高温关怀”,俨然成为高温作业者烈日下的一把“遮阳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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