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1日消息 中华女子学院与省妇联签订《联合培养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协议书》,正式启动联合培养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工作。今年下半年,国务院学位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可在2013年开始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
省委副书记李宪生、全国妇联副主席陈秀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出席签约仪式。
据悉,中华女子学院是全国妇联所属、经教育部批准的女子高等学校。今年3月,中华女子学院与省妇联洽谈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工作,双方明确了省妇联为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单位,确定社会工作硕士专业设置为妇女维权和妇女服务两个方向,同时还明确了师资队伍。
李宪生在讲话中指出,中华女子学院与省妇联联合培养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对于发挥中华女子学院的教学优势,推动海南女性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为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全面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培养更多复合型人才,意义重大。李宪生强调,在海南全面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今天,迫切需要大批高素质专门人才,中华女子学院和省妇联联合办学,与海南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完全一致。此次联合办学,将推动双方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希望通过合作,不断谋求双方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交流,为加快社会工作领域的人才培养、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作出贡献。
陈秀榕表示,中华女子学院与海南省妇联联合办学,是加强女性人才培养,推动妇女教育,提高妇女工作专业化水平的一件实事。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的建设,将改变现有高校没有针对性培养从事妇女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现状。全国妇联将在职能范围内,争取有关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把专业硕士培养工作纳入全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日常工作,鼓励妇联系统在职人员积极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硕士,选派系统内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研究生导师。
签约仪式上,与会领导还为“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单位”揭牌。
全国妇联、国务院学位办、中华女子学院、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妇联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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