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日发布通知明确,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其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应报财政部审批同意。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有关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需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中央文化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这类企业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数量越来越多,注册资本的变动也越来越频繁,多数企业在变动注册资本事项时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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