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杨某生被警方从西安带至海口。
海口网7月16日消息 ( 记者 吴开诗 实习生 吴佳佳 通讯员 黄培岳 张振汉 曾程 摄影报道)7月14日晚22时20分,从西安飞往海口的JD5109次航班飞抵海口美兰机场,“江洋大盗”杨某生(男,45岁,江西瑞金人)被海口市公安局保税分局的办案民警押下飞机,这已经是杨某生第四次被警方抓获了。
案发:“驴友”住青年旅社财物失窃
王某是一名热爱旅行的“驴友”,刚刚大学毕业,慕名到海南来旅游,2012年5月30日上午10时左右入住海口市保税区金花路紫金花墅国际青年旅社205房,5月31日早上7时50起床发现昨晚放在床头的手机,照相机及笔记本电脑不见了,随后发现同住一房的“黄某”不见影踪。王某立即叫醒正在睡觉的另一个舍友鲁某,并告知其物品不见的情况,鲁某赶紧查看贴身放的财物,没有发现财物丢失。二人怀疑物品失窃是同住的“黄某”所为,王某和鲁某一同到服务台询问“黄某”的情况,服务员告诉他们“黄某”在早上6点钟的时候已离开旅社但没有办理退房手续。王某拨打110报警。
接警后,海口市公安局保税分局刑警大队以及金盘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了解,从30日王某入住该旅社至其发现财物不见,同住该青年旅社205房的总共三人,先是王某及鲁某相继入住,最后是一个自称“黄某”的男子。侦查员向该旅社服务台了解到 “黄某”是用身份证登记入住的,服务员当时复印了“黄某”身份证。侦查员调取了该复印件提供给服务台工作人员及王某、鲁某辨认,由于上述人员均不能确认同住该旅社205房“黄某”就是身份证上的人,加上该旅社没有安装监控设备,一时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
现场勘查后,侦查员经分析认为,受害人王某及服务人员从“黄某”的身份证复印件不能辨认出犯罪嫌疑人,另外根据旅社工作人员反映,该“黄某”30日下午15时独自一人徒步到旅社登记入住,从容貌上看,“黄某”显得较老,与其所持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不太相符,不排除嫌疑人使用别人的身份证进行登记入住的可能。随后侦查员根据核实的身份证发函到该身份证“黄某”所在辖区派出所,要求协查相关情况,但仍未能落实该身份证的合法持有人的具体信息。
侦查员通过警务信息综合平台进一步研判发现,北京、重庆等地的连锁旅社也发生过类似的盗窃案件,发案客房均是多人入住,其中一个也是没有办理退房手续就离开。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多方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杨某生(男,45岁,江西瑞金人)逐渐浮出水面。侦查员与受害人王某联系并提供杨某生的照片供其辨认,经辨认,王某确定该杨某生就是与其同住在被盗旅社205房的“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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