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继两周前中方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会议上拒绝了欧美日提出的“设立专家组、调查中国稀土等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请求后,根据相关规则,预计今日召开的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将正式设立专家组,作为被诉方的中国将不能再次反对。
这意味着,欧美日对我国稀土在W TO框架内的缠讼再度升级。“这个案件非常复杂,面临着多方博弈。”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目前看来矛盾的主要焦点仍集中在“我国出口管控究竟是为了资源环境保护还是垄断获得高价利益”上。随着博弈的深入,国内将采取更加严格的稀土管控政策来增添筹码。与此同时,欧美日将会在后期的诉讼中不惜代价利用手中筹码来谋求胜利。
一位接近案件诉讼但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坦言,目前看来我方在诉讼中的压力还是很大,此外,不排除双方博弈后,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起诉方和被诉方达成一致和解的可能性。
商务部一位官员在近期的内部会议上表示,形势十分严峻,商务部正在各部门的配合下组织这个案件的应诉工作。目前国内的稀土管理日益加强并不断完善,环保标准已经实施,资源税大幅提高,同时行业准入标准也在拟定之中,这些为稀土诉讼案的应对提供了一定的抗辩基础。
“但是世贸组织倾向于‘严格解释例外条款’,对我们国内开采、生产、消费和出口实现同步管理的要求很高,这就要求国内从开采到出口等各环节相关部门更加紧密协调。商务部将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在出口环节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妥善应对诉讼案,争取合法权益,为国内管理政策调整和产业整合赢得时间。”上述人士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包括商务部、环保部、工信部、国土部等多个主管部门都开始频频“出拳”整治稀土秩序。继国务院发布了首部《中国的稀土状况与政策》白皮书后,工信部负责人在不同场合表示稀土污染触目惊心,将对稀土实行更加严格的管控。与此同时,环保部门针对稀土环境污染的第三批专项检查仍在进行中,不仅审查程序更加严苛,而且和以往有所不同的是,今年环保部的稀土环保核查结果开始“挂钩”商务部稀土出口配额,不达标则会取消出口配额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加速产业链整合外,国家整顿利剑瞄准了混乱难治的“稀土开采”这一环节。近期国土部牵头多部委召开“九省(区)20市(州)稀土开发监管联动联席会议”上,除了国土部此前已经着手开展跨省、跨市联合打击非法开采稀土专项行动外,国土部、工信部、商务部等多个主管部门正在拟定稀土采矿权新的“准入条件”,稀土采矿企业不久将面临“大考”。
包钢稀土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评价说,稀土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由于“散、乱、差”带来的资源浪费、恶性竞争等种种行业乱象已经有目共睹,国外的诉讼压力实际上也从另一方面推动了国内稀土的整治步伐,同时加速稀土行业整合,并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稀土大集团。
一位业内人士则表示担心,稀土只是一个切口,欧美日国家的真实目的是为了最终瓦解我国战略资源保障体系和制度,即使稀土案尘埃落定,后面还会有其他战略性资源的博弈。因此中国必须在战略层面做好准备,并对当前国内可能“授人以柄”的相关措施进行反思。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白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密集出台加强稀土国内生产、贸易环节管理的相关政策,这一方面表明了政府治理稀土污染、规范行业发展的决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减轻我们面对的国际压力。“无疑会增加中方的底气,但是最后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缓解诉讼压力,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W T O争端解决机制的裁决,还不好说。”
就目前而言,白明认为,要在谈判和诉讼环节据理力争,在贸易环节坚持环保立场,在最为重要的生产环节加强管理。此外,中方也可以采取反制措施,“欧美投诉我们限制稀土的出口,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投诉他们限制高科技产品的出口?相关的反制措施要开始积极地准备,会有正面的作用,即使稀土案裁决败诉,我们也多了这个砝码。”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稀土争端案涉及的国内国外利益方都很多,又涉及各国争夺的战略性资源,案情非常复杂,所以即使国内近期采取了相关加强管理的举措,也很难说会增加我方应诉的胜算。而且W TO争端解决机制的裁决会主要考量在欧美日发起诉讼那个时刻的中国的相关政策,而不是以现在的政策为依据。此外,在此前的九种原材料案中,中方败诉了。这个案件的裁决对稀土案的负面影响不能忽略。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