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国内新闻>

江门3名囚犯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2-07-27 15:16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宗故意杀人案的被告人何锦权、祝本龙和孙双新昨日上午在江门市被执行死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召开宣判执行会,向3人宣读最高法裁定,3人随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据悉,目前江门市死刑执行均已不再枪决,而以注射方式执行。面对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3人庭上表现各异: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而连杀两人的被告人何锦权,庭上听取判决时情绪失控,哭闹不已。

  案例1 因交通事故纠纷连杀两人:2009年2月6日上午,何锦权之子何某彬(同案被告人,已判刑)驾驶货车途经广东省台山市汶村镇南门路口时,与工友关兆彬(被害人,男,殁年43岁)驾驶的其兄关兆行(被害人,男,殁年51岁)的货车发生碰撞,两车均有损坏。关兆彬、关兆行提出为何某彬修车,并按每天一百元补偿误工费,何某彬表示同意。

  最高法裁定:被告人何锦权单独及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何锦权在单独杀死被害人关兆行后,又伙同他人杀死被害人关兆彬。在共同犯罪中,何锦权持刀捅刺关兆彬颈部等处数刀,致关兆彬死亡,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何锦权不能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纠纷,为泄愤报复,杀死两人,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案例2 强奸未遂杀人灭口:祝本龙与梁某(女,时年17岁)均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黄冲村暂住。2009年7月11日下午,梁某应祝本龙之邀到祝的暂住处送饭。当日16时许,梁某到祝本龙的住处取回盛饭用的水杯时,祝强行将梁拉到屋内床上,脱去梁的衣服欲奸淫梁,梁反抗并大声呼救。梁某的外婆朱大碧(被害人,女,殁年65岁)闻声赶到,制止了祝本龙并要拉其去派出所。祝本龙起意杀人,用啤酒瓶砸打朱大碧的头部,用菜刀砍击其头、颈等部位数十刀,致其颈总动脉、颈内静脉离断,失血性休克死亡。

  最高法裁定:被告人祝本龙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祝本龙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祝本龙强奸犯罪未遂,被人制止后,恐罪行败露而持刀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裁定核准死刑。

  案例3 为百元工资砍死老板女儿:2008年,孙双新曾在广东省鹤山市被害人侯燕婷(女,殁年28岁)家开办的鞋厂务工,离职时自认为侯燕婷少给其100余元工资,为此与侯燕婷产生矛盾。2010年4月10日,孙双新到位于鹤山市沙坪镇中东西村中社大楼二楼的信豪鞋厂找工作,遇到在该厂办公室工作的侯燕婷,遂向侯燕婷索要100余元,被拒绝。次日,孙双新又来到信豪鞋厂找侯燕婷索要钱款,候仍拒绝给付,双方发生争吵。孙双新起意杀死侯燕婷。

  最高法裁定:被告人孙双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孙双新仅因小额劳资纠纷竟预谋报复杀人,当众持刀砍刺被害人要害部位多刀,致其当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裁定核准死刑。

[来源:南方网] [作者:] [编辑:聂锐]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