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31日消息(记者谢舒 实习生谢梦君 黄子娉)海口今年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750个班、共31176人。初一新生513个班、共25378人。义务教育阶段以父母的居住地为准,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新生申请登记时间为8月1日至5日,学校将于8月6日至10日进行调查摸底,8月21日——24日各校发放、领取入学通知书。市属公办学校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为6周岁,即出生于2006年8月31日之前。
城区学校对范围内学生的确定以父母的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以现居住的房屋为准,并持有房产证或合法的租房证明和合同,原则上孩子居住时间要满一年,即2011年7月31日以前入住。租房居住的应持有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凭证明,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生一户),持续居住时间满一年。
每年都有家长因携带证件不齐全而来回跑冤枉路。因此,市教育局提醒,报名登记时应携带齐全相关证件:海口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持父母和子女本市常住居民户口薄;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接种证》,申请中学学位者提供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持父母房产证;儿童出生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租房者与适龄儿童关系的证明;《暂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劳动合同和本人工作单位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本人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证明);《接种证》或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可申请就近入学,但需确认其身份,即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规定办理暂住证、暂住IC卡或有申报暂住登记;《接种证》或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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