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4日消息 多年前曾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在终审判决之后,因代理律师的一则微博,今日再次引发网友关注。
受害幼女母亲唐慧的代理律师甘元春在个人微博爆料,称湖南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今日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做出劳教一年半的决定。甘元春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尽管主要被告人秦星已被判处死刑,但唐慧一直在向有关部门投诉,希望惩处所有帮助被告人秦星制造“立功情节”的永州公安局民警。
唐慧的丈夫张辉告诉本网记者,昨日早上唐慧上班后不久,有民警通知她去公安局办点事,之后,唐慧便独自一人去了零陵公安分局。不久后,有四名民警来到家里,让他交出此前的投诉材料。唐慧一夜未归,直到今天早上,张辉接到零陵分局的通知,让他到局里签字。这时他才知道:唐慧已被送到湖南省白马垅女子劳教所,将接受一年半的劳动教养。
本网记者致电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局长邹富林询问事件详情,但邹富林以“事情正在调查”作为回应,随即挂掉了电话。知名记者邓飞在微博上称,永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在回复网友质询时,称会将该情况反映给领导。
据了解,“幼女被逼卖淫案”发生于2006年,受害人被周军辉胁迫至秦星、陈刚经营的休闲屋卖淫长达三个月,期间遭到刘润、兰小强、秦斌、蒋军军强奸。唐慧希望法院判处7名被告死刑。而在终审判决中,秦星、周军辉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分获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但事情并未就此终结。唐慧认为,该案中有民警存在不同程度的渎职情况,但他们并未受到惩处,因此一直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根据成都全搜索新闻网了解,2010年,唐慧的法律援助律师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阅卷中,发现一份证人证言,称冷水滩看守所13名犯人证明秦星于2007年6月12日下午解救了正准备自杀的在押人员周兰兰。秦星的代理人据此“立功表现”,希望法院给予减刑。
而记者得到的一份律师笔录却显示,周兰兰事后否认当时有任何自杀行为。而根据甘元春的说法,看守所民警唐爱国等人伪造了立功情节。同样办理此案的律师胡益华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针对当事民警的任何处分文件”。
此案中还有其它波折。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发现,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在2008年的一份处分决定中提到,该局民警魏晓晖曾在陈刚的要求下,答应照顾在看守所中的秦星,2007年3月19日,魏晓晖曾帮忙将秦星的两封信带给陈刚,而其中一封涉及到秘密通报消息的方法。事后零陵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魏晓晖做出了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新浪微博名人“御史在途”(认证身份为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在评论此事时写道:“深感不安。我已通过适当方式跟永州方面沟通了此事,惟愿公平和正义的底线不会失守。”(注:文中受害幼女父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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