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7日消息 今天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主持召开五届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海南省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等重要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全省公路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到2015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000公里,基本建成“田字型”高速公路网络;改造完成国省干线公路1000公里;建成460公里符合国际服务标准的旅游公路;改造县道砂土路1100公里;建设海口、三亚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计划投资规模达600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5倍。《意见》还就加快前期工作、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落实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蒋定之指出,加快公路建设是改变欠发达地区面貌的重要基础,我省“十二五”时期公路建设目标明确,任务艰巨,各有关方面要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责,合力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通过“十二五”时期的不懈努力,使我省交通基础设施面貌有一个明显改善。
蒋定之强调,加快我省公路建设,既要有“十二五”总体目标,更要有年度工作计划,要把这个总体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年度上,做到有计划、有考核,明确奖惩。要创新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模式,建立分工明确、衔接有力的体制机制,省交通运输厅要切实承担起公路建设发展规划的责任,加强行业管理,负责公路建设的前期工作;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做实做强,真正发挥好融资平台的作用;成立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具体组织施工建设。要充分利用好土地资产,想方设法提升土地价值,拿出科学可行的融资方案。他特别强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妥善处理好公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合力。省里成立加快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为公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根据《海南省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海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220元。蒋定之表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执行基本劳动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改善,把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将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并对保障企业用工稳定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避免劳动力过快流动和流失。
2009年以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专项清理,共撤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600多个,撤销率达90%以上。会议讨论研究了《海南省实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细则》,将进一步压缩减少全省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蒋定之指出,制定《细则》的目的,就是要解决评比达标表彰过多过滥的问题,让各方面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发展、抓建设上来。要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审核、严格审批把关,除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国家机关明确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外,一律不新设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于内容相近的一律合并,流于形式、脱离实际、做表面文章的一律撤销,确需进行的要改进方法、注重实效。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海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办法》、《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通过提高统筹层次,增强此三类保险基金的互助共济和抗风险能力,达到提高、均衡参保人员待遇水平的目的。其中,对失业保险费率从3%下调至1.5%,有效减轻了企业和个人负担,有利于创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谭力,副省长林方略、陈成、符跃兰、陈志荣,省长助理陆志远、李富林,省政府秘书长徐庄出席会议。
海南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220元
按地区分1050元、950元、900元三档,将惠及20万劳动者
本报海口8月6日讯(记者彭青林)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今天下午获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从下月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全面上调220元。海口、三亚、洋浦等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50元;与此同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将分别上浮2元。
调整后,一类地区(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830元上调为10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2元上调为9.2元。二类地区(琼海、儋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730元,上调为950元,小时工资标准由6.3元,上调为8.3元。三类地区(其它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680元,上调为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9元,上调为7.9元。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综合考虑了海南经济发展情况、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就业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并进行了科学测算。
根据有关部门对全省中小微企业中低收入职工的薪酬调查,一、二、三类地区月工资低于新标准的人数分别占被调查人数的15.3%、15.%和21%。也就是说,此次调整仅有约15%的职工工资受到影响,对企业人工成本的增加并不多。
与之前的最低工资相比,此次调整三类地区的增幅分别达到26.5%、30.1%和32.4%,平均增长了约三分之一。据估计,我省约有20万劳动者将从中受惠,特别是集中惠及服务、餐饮等行业务工人员。与此同时,全省将有不到一成的企业受到部分影响,增加一定劳动成本,对整个社会影响不大。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也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购买力,扩大部分商品的市场需求,从而为中小企业发展构建新的空间。
海南600亿元提速公路建设
将建460公里旅游公路
到2015年,将新建400多公里高速公路、460公里旅游公路,改造1000多公里国省干线公路、1100公里县道砂土路
本报记者彭青林
历时两年起草完成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今天下午获得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意见》在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加快公路建设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我省在“十二五”期间公路建设的具体目标,对公路建设管理的体制进行了大胆创新,并对筹集建设资金和落实保障制定了具体的措施。随着《意见》的通过和实施,我省公路交通建设即将进入一个全面提速的新时期。
投资600亿元完成“三个一千、两个四百”目标
《意见》非常明确地提出我省“十二五”公路建设的目标任务,即全面建设以“田字型”为主骨架的高速公路、以“三横四纵”为主网络的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等不同层次的公路网络,干支相连、主次结合、公铁水空高效链接、设施齐全、安全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
具体来说,就是在2015年以前完成“三个一千、两个四百”目标:高速公路新建400公里以上,通车里程达到1000公里,基本建成“田字型”高速公路网络,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完成1000公里;改造县道砂土路1100公里;建成以万宁、文昌、陵水、琼海4个示范项目为代表的460公里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符合国际服务标准的旅游公路;建设海口、三亚国家公路运输枢纽。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表示,要完成这一目标,“十二五”期间要投入600亿元用于公路建设,投资规模为“十一五”期间的5倍,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各部门通力协作,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我省公路交通适度超前发展。
限时办结全面提高审批效率
《意见》对公路建设的各个流程进行了梳理,对其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了大胆创新,特别是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切实措施,简化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从制度上全面推进前期工作进度。
《意见》要求,审批环节采用分类指导方式,根据审批要求和层级的不同,分别试行平行审批、联审联批等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手续。同时,《意见》要求建立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分工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省级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并限时20个工作日办结。
在创新基础上,《意见》进一步理顺不同类型公路建设管理的制度和原则。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管理体制“以省为主、省地共建、经营管理全省统一”;国省干线公路投资建设体制“以省为主、受益市县分担”;旅游公路投资建设体制“市县为主、省地共建”;农村公路建设体制进一步将县道建设和养护下放市县,完善“市县为主、省级补助”的体制。
领导小组牵头推进“五条腿走路”
为强化和落实保障措施,省政府将在近期成立加快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公路建设,定期开会研究解决公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表示,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为公路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是加快我省公路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为此,《意见》明确提出,从5个方面多渠道筹集公路建设资金,实现公路建设“五条腿走路”。
据介绍,一是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二是充分发挥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投融资平台的作用,三是加大省、市县两级财政投资力度,四是用好车辆通行附加费,争取银行贷款,五是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公路建设领域。根据测算,5个渠道共同努力,完全可以解决600亿元公路建设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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