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下午,铁路系统内部通报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涉嫌违纪的六大问题。这显示对刘志军的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对其问题已有初步结论。据多位铁路系统内部人士透露,内部通报刘志军的问题既包括涉嫌收受贿赂等经济问题,也包括政治问题和个人道德品德问题,其中多项问题与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有关(8月6日新华网)。
“刘志军案”不仅显示出中央反腐的决心,而且也拉开了我国治理铁路问题的序幕。比如,铁路系统一年来连查9名高官;最近根据中纪委要求,国资委已部署五家中央企业开展“整改工作”,试图规范铁路工程招标中的违规行为。再比如,业内人士称刘志军下马引发高铁业重新洗牌。可见,查处“刘志军案”带来了一系列变化,这些变化正是公众所期待的。
目前,媒体关于“刘志军案”的报道能装几箩筐,但是,这些报道大多来源于“小道消息”,如内部人士透露,而且各种报道都是琐碎的,不能完整看出“刘志军案”的来龙去脉和主要违法违纪问题。因此,公众期待早日看到“刘志军案”的官方正式通报。之前,大概是因为该案出于调查阶段,没有结论,所以官方没有对外通报;如今,既然能在铁路系统内部通报,说明已有初步结论。
在笔者看来,既然能在铁路内部通报,既然已有初步结论,那么不妨把“刘志军案”的调查结论早日公之于众。其一,尊重了公众的知情权,并且能正确引导舆论。无论是“刘志军案”本身的影响力,还是舆论对该案的关注度,都折射出公众对该案的权威信息有一种饥渴感。准确地说,公众对该案有强烈的知情愿望。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尊重公众对该案的知情权。
同时,早日公开该案的初步调查结论,有利于减少各种“小道消息”的传播,避免真假信息混淆。显然,该案调查结论迟早会公布,但早公布比晚公布效果要好。笔者以为,公布该案初步结论的时机已经成熟,公布之后并不会影响到有关方面的判案和处罚;相反,早日公布案情还能起到很多积极作用。
其二,早日公布“刘志军案”有利于警示教育其他官员。尽管像刘志军这样被查处的腐败高官过去有不少,但“刘志军案”更新鲜,更吸引舆论关注。早日公布刘志军这样的反面典型,就是一堂生动的教育课,让其他官员从“刘志军案”中吸取教训,也提醒各级纪检及司法机关盯紧某些位高权重的官员,防止下一个“刘志军”。
其三,早日对社会公布该案情况,有利于监督铁路系统整改工作。“刘志军案”被发现后,不仅反腐机关顺藤摸瓜查出不少其他铁路官员,而且,铁路系统也掀起一场针对灰色地带、监督死角的整改工作,如招投标环节。但是,无论反腐还是整改,都是单向的,缺少与公众的互动。众所周知,社会监督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监督手段。
现在,国资委规范铁路工程招标工作刚刚开始,一方面需要公众提供各种线索,彻底揭开铁路工程招标的潜规则;另一方面,这项整改工作也需要吸收民智。更重要的是,铁路尤其是高铁建设目前处于关键期,铁路部门债务缠身,因为一些事故公信力也受影响,急需以“刘志军案”为契机重塑公众对铁路的信心。
“刘志军案”初步结论只在铁路系统内部公开,显然意义有限。而且,多位铁路系统内部人士透露的消息是否完全准确,有没有误导公众,让人很难理清楚。所以,与其在铁路系统内部公开案情,与其让铁路内部人士当“传话筒”,不如直接对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