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拣行李“摸鱼” 为存赃物租房
行李传输系统维护人员3个月作案17起 专盯没锁行李箱
在首都机场负责维护行李传输系统分拣机的工人杨某专门盗窃行李传输带上未带锁的行李,将里面的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财物盗走后,再把行李放回去,前后不过一分钟的时间。以此方式,杨某在3个月内作案17起,涉案金额12万余元。昨天,杨某被控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31岁的杨某原是韩林鑫亿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员工,在首都机场负责行李传输系统分拣机的维护。据指控,杨某于2011年12月21日至今年2月17日间,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地下二层托运行李传输系统处,先后17次盗窃旅客托运的行李,涉案物品总计价值12万余元。
对于指控,杨某表示认罪。他供述说,他主要是利用工作之便,在给传输带排堵时或在日常巡视时,见附近无人,便随机将行李从传输带上拿下来打开查看,并借机行窃。杨某说,他主要盗窃没有带锁的行李箱或者是只有简易的挂锁一拉就能开的行李。他将行李箱从传输带拿到走道上,迅速拉开拉链盗窃,之后再将行李放回传输带上,前后不过一分钟。盗窃的物品则裹进大衣内带出机场。杨某说,他将盗窃物品都存放在了李某(另案处理)的远房亲戚家中,后因赃物越来越多,自己就租赁了一间房来存放。
杨某只将盗来的部分香烟进行销赃,其余物品包括大量现金都始终存放在房间里没有动。对此,杨某解释说:“开始是想自己用,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杨某表示,他开始觉得很刺激,中途也想过停手不干,但感觉有点上瘾了,收不住手。
公诉人认为,杨某盗窃数额已构成“特别巨大”,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至13年。
庭审后,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只有不到一半的受害人发现被盗后选择了报案,为警方及时查获嫌疑人以及查找受害人带来难度。检察官提醒,托运行李时一定要对行李箱上锁,一旦发现被盗后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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