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9日消息(记者余加亮 特约记者林玥 李宗世)从省检察院获悉,原乐东县九所镇十所村委会副主任兼报账员汪某谦犯贪污罪被乐东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9年,乐东县九所镇新区市政道路、科教用地征用土地过程中,九所镇十所村委会共有163.9247亩土地被征用,148.447亩土地补偿款已全部拨付,余下的村委会集体土地9.2877亩和村民何某庆的6.19亩土地补偿款尚未领取。同年11月,时任十所村委会副主任兼报账员的汪某谦,将尚未领取的土地补偿款,以农户何某凤、何某东及其本人的名义报给国土部门,并在农业银行分别开设账户,先后领取土地补偿款共计492656.5元,并非法据为己有,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和购买私彩。案发后,尚有252814.5元至今未退还。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