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昨起试行电梯“使用权者”首负责任制度
电梯事故发生后,责任由谁承担?昨天,广州率先试行电梯“使用权者”首负责任制度。昨日广州市部分电梯所有权者还与使用权者代表现场签订了《电梯授权使用管理合同》,这意味着,日后在广州,住宅小区发生电梯事故的“首负责任人”就是物管。据悉,这是继东莞之后,广州成为国内落实电梯监管改革的第二个试点城市。
找谁负责?电梯出事故,物业公司率先负责任
据了解,今年5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了《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广东将在全国率先试行“使用权者”首负责任制度。此次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最重要的内容,是《方案》在明晰主体责任上有新突破。相关负责人指出,以往电梯事故发生后,有关各方总是互相推诿责任,“表面上看好像各方都有责任,但最后变成谁都没有责任。”
怎样监督?广州电梯监管,更侧重社会监管
“广州与东莞的电梯设备与管理水平存在差异,相对于东莞市的试点改革,广州市更侧重社会监管。”据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处的苏健主任介绍,广州将以维保标识和《安全隐患告知书》为切入点公示维保电梯安全状态。
据介绍,广州市电梯安全监管改革,主要是改革电梯维保运作模式,加强社会监督,改善维保服务。鼓励电梯制造单位逐步实现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到维保的终身负责制,维保单位的分布情况应保证在30分钟内抵达故障现场进行处置或开展救援。同时,建立电梯维保单位的信用档案,内容包括资质情况、投诉情况、复检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逐步引导电梯使用单位合理选择维保单位。质监部门将加大对维保单位资源条件下降、救援不及时等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怎样索赔?引入保险制度,被困电梯也有望获赔偿
为配合新方案实施,我省还提出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形成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和监督制约机制。记者昨天从广州市质监局了解到,“目前中国人保公司已经愿意承保,每台电梯只需要花100元,就可承保100万的金额。”
据介绍,保监部门将会同财政、质监部门研究制定电梯事故责任险实施方案,建立以“使用权者”为参保主体,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检验机构和维保单位参与,社会广泛认同和接受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形成全新的电梯安全风险救助机制,提高救助赔付能力。《方案》提出,“政府可向参保企业提供一定的保费补贴等经费补助。”
苏主任预计,年内将出台有关电梯维保资金筹集的指导文件,解决目前维修资金提取难的问题。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还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责任保险赔付的细则,确定“被困电梯多长时间能获多少赔偿”之类问题的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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