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目标任务———
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民年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8月9日在海口召开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定了海南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到2015年底,完成300个贫困行政村和150个特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减少30万人。
10年来海南44.5万农民脱贫
按照2007年海南确定的扶贫标准,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2000年底的80.5万人减少到2011年底的36万人,净减少44.5万人。2001年至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10元增加到5642元,年均增长10.4%;全省720个重点贫困行政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年的810元,增加到2011年的3494元,年均增长14.2%。
未来三年让贫困人口减少30万
海南扶贫任务目标具体是:到2015年底,完成300个贫困行政村和150个特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减少30万人。到2020年,全省完成600个贫困行政村和150个特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贫困地区农民年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主要指标达到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稳定实现扶贫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海南仍有75.3万人未脱贫
会议指出,海南仍处于欠发达地区,贫困面积比较大。全省尚有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中部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干旱地区和北部火山岩地区3个片区(含革命老区),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600个重点贫困行政村,150个特困自然村。2011年底,省委省政府根据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并结合海南实际,确定将海南扶贫标准从1393元提高到2650元,由此相应的贫困人口从2010年的40.5万人增加到了75.3万人,占全省农村总人口14.6%。
贫困地区经济基础薄弱,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现有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发展水平低的老少边穷地区,抑制返贫的难度较大。同时,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全面推进,工程移民、建设用地拆迁、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等项目建设,都有可能产生新的贫困群体。
下阶段要精确摸清贫困户底数
会议要求,海南下阶段要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瞄准扶贫对象,切实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摸清贫困精确底数,对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对每一个贫困村、每一户贫困户必须有责任人挂钩联系,并对挂村挂户责任人登记造册备案,建立统一、科学、及时、覆盖全贫困人口的扶贫统计监测信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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