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晚发生在江苏省靖江市虹兴社区的“公务员持刀砍人”事件有了最新进展。靖江市公安局13日凌晨1点书面回复记者称,涉事嫌疑人陆剑波(东兴镇政府工作人员)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因陆剑波系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陆胜民之子的特殊身份,靖江警方的通稿称,“靖江市公安局将依法处理”(8月13日《新京报》)。
不得不承认,发生在江苏靖江的这一起公务员持刀砍人案揭开了公众暂被遮蔽但远未愈合的伤疤。由于涉事嫌疑人陆剑波的公务员身份,特别是他父亲公安局副政委的身份以及网传他在案发当时疯狂地叫嚣“公安局是我们家开的”,不由得让人们想起“我爸是李刚”的豪言壮语,于是人们的情绪在聚集,一个新的舆论风暴眼正在这种不安的情绪逼迫下形成。
陆剑波到底有没有喊“公安局是我们家开的”这句话并不重要,即使喊了,一个人在情绪激动下的过激言辞也不足以说明什么,关键是公安机关对这样一起案件以什么样的态度,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处理。如果处理不好,“公安局是我们家开的”就真的可能一语成谶。
舆论风暴的可怕之处并不在于一些以讹传讹的谣言,而在于谣言暗合了一部分人不良的社会心理,这种心理会通过网络舆论或传言不断地扩散。而我们的公安机关如果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犹犹豫豫、遮遮掩掩、拖拖拉拉,就会给这些传言以机会,甚至是“证实”,从而激化人们的情绪,导致本应由个人承担的刑事责任,最后由公安机关的公信力来埋单。这种事情的教训已经不是一两次了,远的如邓玉娇案,中的像“我爸是李刚”事件,近的如湖南永州唐慧案。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舆论风暴一旦形成,那就不是当地公安机关能够控制的了,需要调动更高层的权威和力量来处理,而这种在舆论压力下的处理是否很得当,是否彰显了法治的尊严与精神就很难说了。
我们看到靖江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已经受到了公众的质疑,在受害人家属公布的录像中人们看到的是陆剑波在追砍受害人,但公安机关在公开的微博通报中将其说成是“陆剑波将臧戳伤”,一个字的表述让人们开始怀疑公安机关能否公正处理此案,加之之前当事人身份的铺垫,舆论的走向已经很明显了。
当然,怀疑也只是怀疑,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字的使用就认为公安机关必然会包庇嫌疑人,但是案件迅速公正的处理是遏制舆论风暴最有效的手段。公安机关即使不能很快查明案情,也要随时和媒体沟通,及时通报案件的进展,向公众表明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案件的决心。靖江警方在新闻通稿中表态说“靖江市公安局将依法处理(案件)”。毫无疑问,依法处理是制止谣言、平息舆论的最佳手段,但是依法处理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无论有什么样的传言,人们最终看的还是事实。
我们看到无论是邓玉娇案、永州唐慧案,还是“我爸是李刚”事件,起因都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类似的案件在中国每天可能不知要发生多少,但是经过网络的发酵最后往往演变成了一件惊天大案。这些案件在发酵过程中公安机关都付出了沉重的形象和声誉的代价,而这种损失是公安民警做多大的牺牲和努力都难以弥补的。不可否认,网络是一个舆论发酵场,小事会因为发酵而变成大事,但是没有网下我们一些公安机关的处理失误和不当,网络舆论是不可能自我发酵的。所以,要想避免靖江公务员砍人事件演变成一起新的影响公安形象的舆论风暴,公安机关要早下决心、快速处理,不能等、不能拖,更不能指望舆论自我转移,自我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