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8日消息(记者谈星余)本报于2010年9月20日报道了一则女大学生斑马线上被撞飞死亡的事件,今年7月11日海口中院二审判决司机赔偿300992.83元。然而,在赔偿丧葬费和强制保险费用70000元后,对方却迟迟没履行完剩余的赔偿金。
2010年9月18日晚上9时45分许,一男子酒后驾驶面包车途经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门前斑马线时,突然发飙将该处红绿灯撞倒,又将在该处等待过马路的两行人撞倒,女大学生刘青被撞飞20多米远当场死亡,另一男子严重受伤在送往医院抢救时死亡。
记者在海口中院的判决书上看到,海口中院审理后认为,史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造成刘青死亡,应对刘青死亡产生的损害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海口中院二审判决史波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限其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给刘青父母300992.83元。
刘吉文说,女儿死亡一年多来,他多次往返江西和海南两地上诉。经过近两年的来回奔波,刘吉文身心备受煎熬,希望法院执行部门能给予关注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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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酒后驾驶 海口女大学生斑马线被撞当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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