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8日消息 (记者李云川 特约记者张振汉 通讯员曾程 吴春望)海口警方抓获一名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春(男,37岁,湖南新化县人),今天刘某春已被移送起诉。
7月26日14时40分许,刘某春携带假发票来到龙华区大同路万国天桥侧华发假日酒店前面人行道处,以55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3本“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有奖发票”出售给他人,被城西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他身上缴获假发票交易款人民币550元及联系工具手机一部,缴获假发票3本,海口市地税局对查获的三本发票鉴定均为假发票。犯罪嫌疑人刘某春对其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的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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