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七月份海口市环境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我市二○一二年七月份环境状况发布如下:
一、环境质量
(一)空气质量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环境空气质量优秀率为100%,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31天。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月平均浓度分别为5ug/m3、14ug/m3、25ug/m3和10ug/m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浓度达标率100%;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达标率100%;细颗粒物(PM2.5)日均值达到一级标准的天数为31天。
(二)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
南渡江龙塘取水点、永庄水库和秀英水厂水质均符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达标率为100%。
2.河湖水质
国家控制的水质监测断面中,南渡江儒房渡口断面、后黎村断面水质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海口市地表水体水质情况:
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的水体:白石溪、横沟河
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水体:南渡江、演州河、演丰东河、云龙水库
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水体:海甸溪
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的水体:红城湖
3.海水浴场
假日海滩浴场水质总体良好,5天符合《海滨浴场游泳适宜度分级规定》一级标准(优),最适宜游泳;22天符合二级标准(良),适宜游泳;4天符合三级标准(一般),较适宜游泳。
二、环境管理
七月份共审批了103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55家企业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核发67家企业排污许可证,8家(次)建筑工地特殊时段施工许可; 受理12369环保热线等投诉件734件次,其中,噪声污染投诉657件次,所占比例为89.5%;大气污染投诉68件次,所占比例为9.3%;水污染投诉2件次,所占比例为0.3%;其他污染投诉7件次,所占比例为1.0%。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宗。
发布者:海口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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