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1日消息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人才办获悉,由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海南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城市社区将按每个社区5名社工比例逐步配备社会工作人才。
社会工作人才主要分布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减灾救灾、慈善事业、优抚安置、扶贫开发、青少年服务、残疾人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等领域,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
《规划》提出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有关部门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每年通报《规划》落实情况。
今后,社工将纳入职称管理范围,探索建立社工注册制度,建立社工岗位考核制度,形成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岗位评价指标体系。
《规划》提出在城市社区要按每个社区5名社工比例逐步配备社会工作人才,探索在农村社区设置社工岗位,吸纳社工专业人才,逐步实现每个农村社区配备1名社工的目标。此外,将吸纳一定比例的社工,作为评估公益类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以社工服务为主的单位要将社工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社工岗位逐步达到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70%;学校、医院、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需要设置社工岗位的事业单位,社工岗位要逐步达到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5%。
《规划》明确,应着力提高社会工作人才薪酬待遇。设立海南省社会工作突出贡献奖,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工作人才地位和待遇。
《规划》提出,采取政府购买方式,从高校社会工作院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抽调专业人员组建服务队,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国家级贫困县有一家社会工作服务指导站,带动培养100名农村社会工作人才,解决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带来的农村流动人口多、留守人员多、社区发展滞后等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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